公共管理公共组织的特征
相对于私人组织而言,公共组织具有如下特点:
(1)服务性。
公共组织以实现公共利益、服务社会公众生活为根本宗旨。公共组织成立的基础和工作的出发点始终是按照社会需要为社会提供服务和公共利益。
(2)公益性。
公共组织在从事公共事业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各项活动中 ,都把如何代表好社会公众的利益、如何维护和实现好社会公众的利益作为唯一的目标价值,不以营利为目的,充分体现了公共组织的公益性。
(3)法制性。
公共组织的活动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并且具有权威性。一方面,公共组织的权力来源由法律设定,并且要求在宪法和法律的规范下运行;
另一方面,公共组织的活动也具有权威性,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4)政治适应性。
公共组织的活动常常处在政治环境中,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也都具有政治意义上的后果。
(5)排他性。
公共权力的排他性决定了不可能同时存在着两套以上的公共组织系统,在一个政治体系内,只能有一套公共组织机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