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犬法”又称委托助手法,就是推销人员雇用他人寻找顾客的一种方法。在西方国家,这种方法运用十分普遍。一些推销员常雇用有关人士来寻找准顾客,自己则集中精力从事具体的推销访问工作。这些受雇人员一旦发现准顾客,便立即通知推销员,安排推销访问。例如:西方国家的汽车推销员,往往雇用汽车修理站的工作人员当“猎犬”,负责介绍潜在购买者,车主很可能就是未来的购车人,这些推销助手发现有哪位修车的车主打算弃旧换新时,就立即介绍给汽车推销员。所以,他们掌握的情报稳、准、快,又以最了解汽车性能特点的内行身份进行介绍,容易取得准顾客的信任,效果一般都比较好。
另外,西方一些大的推销公司也为老推销员安排新的推销员作为助手。这种以老带新的方法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尽快培养新手,增强他们独立工作的能力;二是充当老推销员的助手,帮助他们寻找新顾客。一般来说,大量的调查和准备工作由新推销员负责,而老推销员则主要是在前者工作的基础上,判断、确定哪些顾客是最具吸引力的,并据此来拟订详尽的推销方案。这样无疑能有效地加速推销活动的进程,提高工作的效率。
当然,这种方法也有不足之处:一是推销助手的人选难以确定;二是推销员会处于被动地位,其推销绩效要依赖推销助手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