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扬长避短策略
扬长避短策略指在洽谈中尽量突出己方优点和长处,避免谈及缺点和不足的策略。这种策略的目的是要以优遮丑,弥补在洽谈中所处的不利地位。
例如:本企业产品在合格率及技术先进性方面落后于同类产品。但是,价格便宜、大量供应、提供不合格产品的退换货制度、提供零配件供应和厂家售后维修的支持等是己方的长处。因此,可以在这些方面下工夫,突出推销品的优势,说服对方,签订合约。但扬长避短绝不意味着弄虚作假,欺骗对方,而是突出优势,弥补不足。在某些条件上己方不如别人,但在另外一些条件上己方占有一定的优势,甚至是绝对的优势,在综合考虑下,己方并不比别人差。
二、先发制人策略
先发制人策略是指在洽谈中由己方先提出有关条件和合同草本的策略。例如:预先提出了一个产品价格、供应数量、各种规格产品的构成比例、付款方式等内容的洽谈框架。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很难另起炉灶,再提出自己的一个方案,只能在已提出的方案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
先发制人要求知己知彼,熟悉行情及双方的力量对比,提出的条件要适度,过高容易吓跑对方,过低则失去一定的利润。这种策略在卖方来说,多用在大企业对小买主的情况;在买方来说,多用在供过于求,许多卖主对一个或少数几个买主的情况。先发制人并不意味着一口说死,不可改变,提出方案的一方还要准备应变方案,即哪些条件是可以让步的、哪些条件是不能让步的、让步可以让到什么程度等。如果对方采取这种策略,己方不应为其所动,不能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应该坚信,任何条件都是可以通过洽谈改变的,所以要按照己方原定的洽谈方针进行洽谈,不能被对方方案束缚住自己的手脚,而不敢提出自己的方案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