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角度上看,我们认为:营销(marketing)是个人和群体通过创造产品和价值并用于交换以满足需求的一种社会管理过程。
从管理角度上看,营销最重要的内容并不是推销,也就是说不是单纯的把产品卖给顾客。营销就是要使推销成为多余,它的目的在于深刻地认识和了解顾客,从而使产品或服务完全适合他的需要而形成产品的自我销售。理想的营销会产生一个已经准备来购买的顾客,剩下的事就是如何让顾客得到这些产品和服务。
当索尼公司设计了随身听,当任天堂设计出超级录像游戏机,当丰田公司推出其凌志轿车时,这些制造商的订单多得应接不暇,为什么?因为他们在大量营销工作的基础上设计出了“合适的”产品。
营销的定义体现在一个观点上:以买方为对象,研究卖方的产品(劳务)如何转移到买方手中的全部过程。
营销定义包含以下4方面内容:
(1)产品开发之前先确定需求;
(2)产品和服务要和需求一致;
(3)需求必须满足;
(4)一笔交易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