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春秋》有一则故事,说的是:春秋时期,齐景公手下有三员猛将: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这三个人自恃勇猛,就连齐国大夫晏子也不放在眼里。于是晏子对齐景公说:“此三人实为君之大患,宜早翦除。”景公也说:“此事我早有思量,可三人力大无比,没有好办法呀。”晏子说:“应当巧斗。”他向景公建议:赏赐给三人两只桃子,让他们分吃。拿到桃子后,三个大臣开始争夺,竞相陈述自己对国家的功劳。最后一个大臣夺得桃子,另外两人羞愧自杀。夺得桃子的大臣,得知另外两位因他而自杀,心想:我为了桃子逼死两位重臣,我还算是人吗?不如一死了之!于是他也自杀了。齐王用晏婴的妙计,以两个桃子除掉心头上三个大患。
二桃杀三士的原意并不是用于激励,而是杀人的一种阴谋。经济学讲的激励机制当然和故事本身所阐述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它不是要害人的,而是要激励人的。但许多激励机制由于设计本身不合理,以至于在客观上起了“二桃杀三士”的作用,不仅没有提高效率,反而起到了副作用,影响了组织自身的发展。
可见,激励和激励机制十分重要。所谓激励,通俗地讲就是指“调动积极性”,这种积极性的发挥,不仅可以使参与者得到追求个人利益的实现,同时也能达到社会目标或机制设计者所要达到的目标。
在组织中,要使激励制度起到激励作用,就要体现出公开性与公平性。所谓公开性就是员工都知道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得到什么报酬,如何激励应该是明文规定的,而不是老板一人在背后操作的。所谓公平性就是做出同样贡献的员工应该得到同样的报酬,不能以老板本人的好恶为转移,不能存在歧视。如果违背了这两个原则,激励机制就会起到“二桃杀三士”的作用,不仅与己无益,而且还会影响员工的心态。
想一想,两个桃子就把三个勇士给毁了,这其中一定还有另外的原因,那就是分配制度还缺乏一种客观评价功劳的标准。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功劳大,又没有什么标准来评判,三士有的为自己功劳大但没有得到桃子而羞愧自杀,有的为自己的功劳没有别人大反而得到桃子而羞愧自杀。要知道,激励机制是根据贡献或业绩来支付报酬的,如果没有一种客观标准来衡量,也会起到“二桃杀三士”的负面效果。这是我们组织内部极需注意的问题。
因此,要让激励机制起到积极的作用,就一定要有一种衡量业绩的客观标准。有了这个客观标准,以此评价三士的功劳,排出名次:第一、第二名吃桃子,第三名就没的吃了,自然也就不会出现上述情况了,自杀之事也就不会发生了。人与人之间受到这种客观标准的限定,就会积极干好本职工作,为下次能争得“桃子”而努力了。这在组织内才能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二桃杀三士”还有一种作用,那就是反向激励,就是通过对员工的某些行为给予威胁、否定、制止和惩罚等,使之弱化或者消失,从而使企业的目标得到实现。反向激励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末位淘汰制度。实践中成功的例子有海尔的“三工并存,动态转换”制度。“三工”即优秀、合格、试用员工,工作干好了,合格和试用员工可以成为优秀员工,干不好,优秀员工也可以随时转为合格甚至是试用员工。这样一来就可以发挥每一个人的积极性,生存的威胁不断地把压力转变为竞争的动力。
企业实行激励机制的根本目的是正确地引导员工的工作动机,使他们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实现自身的满足与需要,增加自身的满意度,从而使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够持续下去。由此也可以说激励机制运用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是决定企业兴衰的重要因素。
从上述情况我们也可以看出,激励机制是存在两面性的。合理的制度化激励机制能提高效率,不合理的激励机制则会降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