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完全细分
假如这六个购买者的需求完全不同,那么每个购买者都可能是一个单独的市场,完全可以按照这个市场所包括的购买者数目进行最大限度的细分,即这个市场细分后的小市场数目也就是构成此市场的购买者数目。图5-1B所示就是这种彻底细分的极端情况。在实际市场营销中,有少数产品确实具有适于按照这种方法细分的特性。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要把每一购买者都当作一个市场,并分别地生产仅符合这些单个购买者需要的各种产品,从经济效益看是不可取的,而且实际上也是行不通的。因此,大多数销售企业还是按照购买者对产品的要求或对市场营销手段的不同反应,将他们作概括性的分类。
2.按一个影响需求因素细分
即对某些通用性比较大,挑选性不太强的产品,往往可按其中一个影响购买者需求最强的因素进行细分,如可按收人不同划分,或按不同年龄范围划分。图5-1C以1,2,3代表收入不同的阶层,将相同收人阶层的购买者归入同一个市场范围内。结果可按收人因素,将原市场细分成三个部分。在本例中,第一收入阶层所包含的购买者最多。在图5-1D中,以a、b代表不同的年龄范围,按年龄范围将原市场细分成两个部分,每个细分市场的人数都相等。
3.按两个以上影响需求因素细分
大多数产品的销售都受购买者多种需求因素的影响,如不同年龄范围的消费者,因生理或心理的原因对许多消费品都有不同的要求;同一年龄范围的消费者,因收人情况不同,也会产生需求的差异;同一年龄范围和同一收人阶层的消费者,更会因性别、居住地区及其他许许多多情况的不同而呈现纷繁复杂、互不相同的需求。因此大多数产品都需按照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因素细分。
当然以多个需求特征组合作为市场细分的根据时,如前所述,销售者可以更精确地划分目标市场,但这样一来,却增加了细分市场的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