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里还可能有什么
有时,其他应收款里会出现应收保险公司。想想看,一个一般的制造业企业为什么会有应收保险公司的款项呢?
客户回答说是理赔款。这样,审计师就应该问一问企业出了什么事需要保险公司赔了,是否是100%由保险公司赔偿,这里说不定有什么大鱼在后面等着你呢。
其他应收款里也可能会有一些工程物资或工程款,审计师一般的反应就会是做一个重分类调整,将其金额调整到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科目中去。如果审计师能够先问客户一句“为什么要把这些东西记在其他应收款里”,有时会发现,这些其实可能是已经完工的固定资产,而且已经投入使用了。仅仅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比如供应商的发票未开过来,客户就把它记在了其他应收款里。如果是这样,这个重分类调整就应该是调整到固定资产并考虑补提相应折旧了。
其他应收款里还可能有一些被审计企业交的押金。例如,为了进口免税原材料交给海关的押金、房租押金等。对于这些押金,最好的方法是发确认书,其次是抽查原始凭证,并了解是否可能由于某些纠纷导致押金被扣收不回来。万一有某些纠纷,审计师就应该考虑对于这些押金提取坏账准备了。此外,对于房租押金,还要根据租赁期考虑其流动性的问题。
有一个企业,在每次向其客户发货时,会同时发出要求客户退回的包装物。如果客户在收到货物后,不将包装物退回,则企业有权利按协议规定收取相应的包装物补偿金,企业称为包装物押金。所以,在其他应收款这个科目里,就有一项是应收包装物押金。这一项让审计师犯了难,因为它和海关押金等根本是两回事。
海关押金是企业自己已经交了押金,将来可以从海关收回来的,产生海关押金时的会计分录是:借:其他应收款——海关押金,贷:银行存款。要想验证海关押金的存在性,一是向海关发确认书,二是直接翻看原始凭证,反正就几笔押金。
而这个应收包装物押金,不是企业已经交的,而是企业要向其销售客户收的,产生时的会计分录是:借:其他应收款——包装物押金,贷:存货——包装物。要想验证这种押金的存在性,可不是翻两笔原始凭证那么简单,企业有一笔销售,就可能产生一笔押金。企业有一百个客户,就可能有一百笔押金。
那么,做什么样的测试呢?考虑到这种押金与应收账款的一致性,我们应该在发应收账款确认书的时候,把这种应收押金也包括在确认书里。我们还可以将应收押金的余额与应收账款的余额做比较,这个百分比应该历年比较一致,而且可以通过计算企业的包装物单价(比如1000元/件)与其可以包装的货物价值(比如一件包装物可以盛装1吨货物,其售价为20000元/吨)之比,看出这个百分比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