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职能型组织结构团队开展项目工作时,在现有的公司组织结构下,先将项目分解成子项目或工作包,然后,分配给合适的职能部门去完成,一般不指定具体的人员,因而没有明确的项目团队,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不是指挥团队成员,而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共同实现项目目标。例如,采用职能型项目团队开发一项新产品时,一般由设计部门负责创新设计,生产部门协助生产加工。如果遇到生产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将会被逐级地汇报到部门主管处,再由他向生产部主管咨询,然后通知设计部主管,再由设计部主管将解决问题的方法逐级向下传递到项目负责人。
图1-8所示为项目由职能型团队实施的示意图。
图1-8 项目由职能型团队实施
在这种团队中,项目经理和团队成员多数是兼职的,项目经理的权限也很小,甚至不使用“项目经理”这一头衔而只是简单地称其为“项目协调人”。在实践中,在参与项目实施的职能部门中,某个职能部门可能承担项目的大部分任务或者项目的关键任务,或者该职能部门对项目的实施最有影响、最为关键,就可以任命该职能部门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把项目管理工作放在这个职能部门中。由此可见,项目团队一般是一种松散的团队,具有虚拟团队的特征。采用职能型组织结构团队具有下列优点。
(1)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管理体系。以职能型组织结构形式开展项目工作时,项目沟通协调工作仍然通过现行管理体系,不需要建立新的管理体系,从而减少项目的管理费用。如果现行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则项目也能够获得较好的管理效果。
(2)可以灵活使用职能部门的人员。以职能型组织结构形式开展项目工作时,一般只是把项目任务分派到职能部门,而不指定具体的人员(没有固定项目团队成员),由职能部门经理组织完成所分派的项目任务。这样做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是能够从这个部门获得其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安排最合适的人员来完成项目任务,完成分派的任务之后,又回到他们原来的日常工作中去,项目结束后,不存在人员重新安置的问题;二是项目工作的人员不固定,他们能够在不同的时段为不同的项目服务,使技术专家能够同时为不同的项目所使用。
但是,职能型组织结构团队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如下。
(1)不以项目为导向,参与人员关心所在的部门胜过关心项目。在有多个职能部门参与的项目中,每个职能部门可能有着不同的态度、努力方向和目标,有充分的动机去维护部门利益。由于职能部门各有其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都很重视本部门的业务,常常倾向于选择对自己部门最有利而不是对项目最有利的决策,所做计划也常常是出于职能导向而很少考虑正在进行的项目。所以,他们所优先考虑的往往不是项目和客户的利益,而是项目中那些与职能部门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其结果是整个项目的目标可能被忽略或不受重视。对于参与人员来说,可能不把项目看作自己的主要工作,甚至看作额外的负担,积极性不高。此外,当职能部门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时,协调较困难。那些在其利益范围之外的问题就很有可能被冷落,从而导致项目得不到足够的支持。
(2)不关注项目客户,没有客户问题处理中心。在这种组织结构中,参与人员所关心的焦点不是客户。因为不存在客户问题处理中心,所有的沟通都必须经过上一管理层。上一管理层充当了客户关系中心,并把复杂问题通过垂直指挥链分配到各个职能部门的管理者。解决问题的方案要获得各有关部门的一致同意很费时间,因而对问题的解决反应迟钝。由于信息必须经过多个管理层的传递,所以也容易失真。
因此,采用职能型组织结构团队实施项目需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企业管理体系精简并高效,职能分工合理,横向协调机制健全,企业必须有较高的综合平衡能力,各职能部门能够按企业综合平衡的结果为同一个目标进行专业管理;二是项目规模比较小,任务比较简单,横向协调的要求不高,大部分工作可以由某一个职能部门承担,持续时间短。满足前提条件的项目才可以考虑采用职能型组织结构。否则,就不宜采用职能型组织结构。如果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独立性不强、相互关联,任务可能会在两个或多个职能部门之间来回往复,增加了管理难度。
此外,弥补职能型组织缺陷的方法之一是为每个项目建立一个核心团队。每个相关的职能部门指定一名成员,并授权他代表各自的部门,对各自部门所承担的项目工作负责,他们自始至终为该项目工作,从而组成项目核心团队。其团队成员可以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临时加入或退出,也可以分时投入多个项目。如果核心团队成员能够在同一个工作场所工作,则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