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原因、教育原因以及管理的原因,是构成事故最重要的原因。与这些原因相应的防止对策为技术对策、教育对策以及法制对策。通常把技术(Engineering)、教育(Education)和法制(Enforcement)对策称为“3E”安全对策。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的问题,教育对策和法制对策则主要着眼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问题。教育对策主要使人知道应该怎样做,而法制对策则是要求人必须怎样做。
(1)技术对策
技术对策是以工程技术手段解决安全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及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最佳安全措施。
根据系统寿命阶段的特点,为满足规定的安全要求,可采用以下几种安全设计方法:
① 能量控制方法。例如:限制能量、防止能量积聚、用较安全的能源代替危险能源、控制能量释放、延缓能量释放、开辟能量释放渠道、设置屏障、从时间上和空间上将人与能量隔离。
② 内在安全设计方法。也称狭义本质安全设计,是指依靠自身的安全设计而不是从外部采取附加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即使发生故障或误操作,设备和系统仍能保证安全。
③ 隔离方法。采用护板、栅栏等将已识别的危险源同人员和设备隔开,以防止危险或将危险降低到最低水平,并控制危险的影响。例如:分离、屏蔽、时间隔离等。
④ 闭锁、锁定和联锁。它们的安全功能是防止不相容事件发生或事件在错误的时间发生或以错误的次序发生。
⑤ 故障-安全设计。指在系统、设备的一部分发生故障或失效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也能保证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例如:故障-安全消极设计、故障-安全积极设计、故障-安全可工作设计等。
⑥ 故障最小化设计。对于需要连续运行的系统,在故障-安全不可行的情况下,可采用故障最小化方法。故障最小化方法主要有降低故障率和实施安全监控两种形式。降低故障率通常采用安全系数、概率设计、降额、冗余、筛选、定期更换等方案。
⑦ 告警装置。用于向有关人员通告危险、设备问题和其他值得注意的状态,以便使有关人员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例如:视觉警告、听觉警告、嗅觉警告、触觉警告和味觉警告等。
(2)教育对策
教育对策是提供各种层次的、各种形式和内容的教育和训练,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教育作为一种安全对策,不仅在产业部门,而且在教育机关组织的各种学校,同样有必要实施安全教育和训练。
安全教育应当尽可能从幼年时期就开始,从小就灌输对安全的良好认识和习惯。同时,还应该在中学及高等学校中,通过化学实验、运动竞赛、远足旅行、汽车驾驶等活动实施具体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另一方面,单位应培养出能在学校担任安全教育的教师。
作为专门教育机构,应该系统地教授必要的安全工程学知识;对公司和工厂的技术人员,应该按照具体的业务内容,进行安全技术及管理方法的教育。
(3)法制对策
法制对策是利用法律、规程、标准以及规章制度等必要的强制性手段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消除不重视安全、“三违”等现象的目的。
在应用3E原则时,应综合地灵活地运用这三种对策,不要片面强调其中某一个对策。具体改进的顺序是:首先是工程技术措施,然后是教育训练,最后才是法制。
在3E原则的基础上,有学者加入了环境(Environment)对策,又称为4E原则(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