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麦卡勒姆(Daniel Craig Mccallum,1815—1878),1848年进入纽约—伊里铁路公司,1854年5月被任命为伊里公司的总监。当时,美国的铁路公司大多数是从一些小的铁路公司合并而成的,不仅缺乏统一而强有力的领导和严密的控制系统,而且铁路的设备和职工也分散在各地。麦卡勒姆为此做了很多的工作。他认为:“良好的管理要以严格的纪律、具体而详细的职务说明书、经常准确地报告任务完成情况,依照做出的成就决定工资与晋升,强调组织机构中上下级的权力层次,明确自我责任以及上下级之间的责任关系。”
丹尼尔·麦卡勒姆的管理思想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认识:
(1)制定严密的管理制度,其原则如下:
①划分准确的职责范围,进行明确的分工;
②为了职责可以充分地执行,必须充分授予相应的权力;
③要有能够了解是否切实承担起责任的手段;
④极其快捷的报告制度,对一切情况能及时地进行反馈,如果出现疏忽和偏差,能及时地得到纠正;
⑤通过每日的检查和报告反映上述各种情况。
(2)制定一套详细的组织细则,来贯彻这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