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团队的五要素,又可以称为“5P要素”,它是由目标(purpose)、人员(people)、定位(place)、权限(power)和计划(plan)组成的。
(一)目标(purpose)
创业团队首先要设置清晰的创业目标。创业目标是创业团队存在的理由,也是团队运作的核心动力。只有具有明确的目标,创业团队才能清楚创业的方向,知道为了实现此目标需要付出哪些行动和努力,才能准确把握时机和商机。除此之外,明确的目标能够使创业团队清楚地知道组织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在寻找合作伙伴或雇用员工时能按照创业团队的目标选择最合适的人才,提高团队的综合实力。创业目标的设立要切实可行,并依靠团队的力量共同规划和设计,使之成为凝聚团队成员的无形信念和精神力量。创业目标确定之后,为了推动团队最终实现创业目标,要对总目标加以分解,设定若干可行的、阶段性的子目标。
(二)人员(people)
创业目标是通过创业团队成员实现的,所以人是构成创业团队的最核心的力量。只有吸收适合创业的成员进入创业团队,才能保证创业团队的稳健经营。不适合的人员进入创业团队,会给团队的管理和发展带来巨大的危害。选择团队成员的方法主要是根据团队的发展目标,明确团队需要的知识、技能、经验,然后根据个人加入团队的目的、知识结构、个性、兴趣、价值观念等选择合适的人选。
一般创业团队是由一群志同道合且拥有共同的创业理念和创业思路的人建立的。其共同点在于创业观相同、价值观相同、金钱观相同。一致的创业理念和创业思路是形成团队凝聚力、相互信任和有效沟通的基础。如果未能形成一致的创业思路,创业团队成员的经营理念与方式不一致,即使有再多高技能的人组合在一起也难以保证创业目标的实现。许多创业团队后来的分化和解体,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共同的创业思路。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联想的倪光南和柳传志。柳传志是一位有科技背景的企业管理者,而倪光南是一名科学家,他们的分歧是经营理念的不一致,柳传志是市场导向,而倪光南是技术导向,这一根本的分歧导致了曾被誉为“中关村最佳拍档”的联想创业组合的分裂。
然而对一个创业团队而言,成员之间仅有共同点是不够的,还需要有互补性。互补性既要有性格上的互补、人脉资源上的互补,也要有知识、技能、经验和专业特长方面的互补。尽管每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但当整个团队的能力合并在一起进行重新整合协同的时候,就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定位(place)
定位是团队通过何种方式同现有的组织结构相结合,如何产生新的组织形式。创业团队的定位有两层含义。一是创业团队的定位,创业团队在创业企业中处于什么位置、由谁选择和决定团队的成员、创业团队最终应对谁负责,以及采取什么方式激励下属。二是创业团队成员的个体定位,即成员在创业团队中要扮演什么角色,是决策者还是计划制订者,或是监督者等,要根据每个成员的专业和优势确定其角色定位,从而保证每个成员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功效;此外,要决定是大家共同出资、共同参与管理,还是共同出资、聘请第三方(职业经理人)管理,这体现在创业企业的组织形式是合伙企业还是公司制企业。
(四)权限(power)
权限是指团队负有的职责和享有的权利。在创业团队中,权限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团队成员的权力。虽然许多创业团队推崇群策群力,将决策权交给全部成员,每项决策都是由整个团队共同商议讨论之后才做出决定,但是在具体执行的时候需要适当的分权,在不损害集体利益的情况下,个人需要拥有与职责相对应的决策权力。团队核心领导人的权力大小与创业团队的发展阶段相关,一般来说,在创业团队的发展初期,领导权力相对集中,团队越成熟,领导者拥有的权力相应越小。二是团队权力,要确定创业团队在创业企业中拥有什么决定权,比方说财务决定权、人事决定权等。
(五)计划(plan)
计划是为达成目标所做出的安排,是未来的行动方案。只有把创业总目标、阶段性的子目标转化成科学合理、极具操作性的行动计划,才能有效地推进团队向创业目标靠近,实现创业团队的成功。创业团队在制订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创业企业的内外部环境、企业自身优劣势等因素;制订的计划一定要具有可行性,否则就只能是纸上谈兵,对创业团队没有任何帮助;计划不仅要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而且要从众多的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从而使创业团队的资源得到最合理、最有效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