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你可以交更少的税

2019年9月1日13:36:24合理避税:你可以交更少的税已关闭评论

就如同富兰克林说过的那样,“死亡和纳税是人这一生中无法避免的两件事情”,人几乎每天都要纳税,买东西、领取工资都要纳税。可以说,你每赚取1 元钱,就有0.2 元要用于交税,而且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累进制,你赚得越多,要纳的税的比率也越高。因此许多人都想方设法地减少自己的税收负担。不过,不同的人会用不同的方法: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而精明者避税。

与逃税和漏税不同,所谓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实现筹划和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充分利用优惠和差别待遇,达到减轻税负、使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经济活动行为。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怎样才能合理避税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人每天生活中都要面对的问题,那么人们应该怎样做呢?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现行税法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地说,以下范围都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之内:

1. 工资、薪金每月高于2000 元的部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2000 元;

2. 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 扣除费用,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 稿酬所得;

5. 通过劳务所获得的报酬;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 财产租赁所得;

9. 财产转让所得;

10. 偶然所得,例如福彩大奖所得。

需要再次说明的是,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制,收入每高一个级别,提高5 个百分点的税率。下面是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超过免征点的额度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500 元以内 5  0

2  500~2000 元 10  25

3  5000~20000 元 15  125

4  5000~20000 元 20  375

5  20000~40000 元 25  1375

6  40000~60000 元 30  3375

7  60000~80000 元 35  6375

8  80000~100000 元 40  10375

9  100000 元以上 45  15375

级数 超过免征点的额度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5000 元以内 5  0

2  5000~10000 元 10  250

3  10000~30000 元 20  1250

4  30000~50000 元 30  4250

5  50000 以上 35  6750

注:个人所得税额=(每月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 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收如果不合理筹划,就会变成个人的一项经济负担,而合理避税能够帮助人们降低税负,进而使理财的效益最大化。一般来说,合理避税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两种:

1. 奖金分摊发放。税法规定,个人一次性取得的奖金,视为单独一个月的工资或薪金进行所得税计算。这样一来,分次发放奖金的适用概率要比集中一次发放奖金的低,可以减轻税收负担。

例如,王先生2008 年每月工资2000 元,但在年底的时候,公司会根据业绩重奖,12 月王先生一次性获得12000 元的公司年终奖。那么,王先生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1)12000 元属于一次性发放的奖金,按照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王先生每月工资在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以下,不用纳税;而其奖金部分应纳税额为12000×20%-375=2025 (元)。也就是说,王先生2008 年共应缴纳税款2025 元。

(2)如果采取将年终奖金分次下发的方式,如按季度发放,每季度

3000 元,那么王应缴纳的税款是:(3000×15%-125)×4=1300( 元)。

通过上述奖金发放方式使得王先生少缴纳了725 元的个人所得税。由此可见,将奖金分摊发放能够有效避税,当然,奖金分摊发放的次数越多,纳税人税收利益更大。

2. 合理安排应税所得。

例:陈先生开设了一个经营电脑器材的公司,他的妻子负责经营管理,而陈先生承接一些安装维修工作。预计其每年销售电脑器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0 元,承接安装维修工作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 元。那么,应该如何筹划方案以降低税负呢?

按税法规定,陈先生经营所得属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因此其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35%-6750=14250 (元)。

那么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够降低陈先生的税负呢?

假设陈先生和妻子分别成立两个个人独资企业,陈先生专门经营电脑安装维修,而陈先生的妻子只售电脑器材,那么他们具体的纳税情况是:陈先生的企业应纳所得税为:20000×20%-1250=2750 (元);陈先生的妻子的企业应纳所得税为:40000×30%-4250=7750 (元)。这样一来,两人一共纳税10500 元,可降低3750 元的税负。

通过筹划安排进行合理避税,能够使得最后收益大大增加,因此,怎样合理避税是精明的理财者们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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