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利用能量做功以实现生产目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在不断开发和利用能量的过程。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能量在各种约束和限制条件下,按照人们的意志流动、转换并做功。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能量失去了控制,发生了异常或意外释放,则称发生了事故。能量是造成人体伤害的根源,没有能量就没有事故,没有能量就没有伤害。
在现代安全管理的事故致因理论中,能量意外转移理论是从能量的角度出发,认为事故是各种形式的能量以非预期的方式释放而造成的伤害。
1961年,吉布森(Gibson)提出,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意外释放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因此,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达及人体的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1966年,哈登(Haddon)完善了能量意外转移理论,认为事故伤害原因在本质上就是某种能量的转移,并提出了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伤害的分类方法,将伤害分为两类。
第一类伤害是由于转移到人体的能量超过了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而产生的。
第二类伤害是由于影响了局部或全身能量交换引起的。
哈登认为,在一定条件下,某种形式的能量能否产生伤害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取决于能量大小、接触能量时间长短、频率以及力的集中程度。根据能量意外转移理论,可以利用各种屏蔽来防止意外的能量转移,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能量意外转移理论的优点:一是把各种能量对人体的伤害归结为伤亡事故的直接原因,从而决定了以对能量源及能量传送装置加以控制,作为防止或减少伤害发生的最佳手段;二是根据该理论建立的对伤亡事故的统计分类,是一种可以全面概括、阐明伤亡事故类型和性质的统计分类方法。
能量意外转移理论的不足之处:由于意外转移的机械能(动能和势能)是造成工业伤害的主要能量形式,这就使按能量转移观点对伤亡事故进行统计分类的方法尽管具有理论上的优越性,然而在实际应用上却存在困难,尚有待于对机械能的分类做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以便对机械能造成的伤害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