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代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共经历了六次集团化浪潮,每一次浪潮都为企业集团的发展带来新的动力和机遇,推动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1)第一次浪潮(1988年)
1988年出现了我国企业的第一次兼并浪潮,据统计,我国共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1988年出现企业兼并,由原先集中的少数城市开始向全国扩展,并出现了由本地区、本行业内企业的兼并向跨地区、跨行业兼并发展的趋势,兼并形式也由最初的一个优势企业兼并一个劣势企业的“一对一”单个兼并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优势企业兼并多个企业的复杂兼并方式,优势企业在此过程中逐渐发展为集团企业,兼并目标也由最初“消灭亏损企业”的被动目标向“优化经济结构”的主动目标转变。
(2)第二次浪潮(1992年)
1992年邓小平同志发表了南方谈话,为我国经济发展确立了市场经济的主体方向,企业兼并无论是形式还是规模都有了较大的突破,出现了强强联合的兼并形式,不仅有大量外资企业兼并国有企业,还出现了实力较强的国有企业兼并国外企业的现象,政府加大了对产权交易市场的培育力度,极大地规范了企业兼并活动中的产权转让行为,也促成了中国企业集团的大量产生。
(3)第三次浪潮(1997年)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有着较强竞争实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的方针,为大规模的企业集团建设明确了方向,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再次产生了通过资产经营、资本运作实现外延式增长的冲动,从外部环境来看,低且平稳的通膨率为实施大规模兼并重组创造了良好的财务环境,我国企业的集团化扩张在1997年再次掀起高潮。
(4)第四次浪潮(2002~2003年)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此后的一年里,中国在政策层面进一步表明了改革开放的决心,财政部、经贸委、证监会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暂行规定》等重要文件,同时,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也为外资进入提供了良好的机遇,由此拉开了外资企业进入中国的序幕。从国内企业来看,一方面,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已经形成了一批有实力的产业企业,同时,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就使得2003年成为民营经济大有作为的一年。并购活动的加剧,促进了集团企业的形成与集团化管理的需要。
(5)第五次浪潮(2008~2009年)
2008年9月,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中国经济面临硬着陆的风险。为应对这一危局,中国政府于2008年11月推出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也就是通常所称“四万亿计划”。在政策的推动下,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萧条的背景下一枝独秀,由此也带来了新一轮的企业扩张,一方面是国有大型企业的规模化扩张,一方面是民营企业的多元化发展,两类发展模式都伴随着大量的并购与资本运作,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集团的进一步发展。
(6)第六次浪潮(2015年至今)
2015年是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年,在国资改革方面,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公司的改制或成立,使得国有集团型企业的数量显著增加,同时,国有集团企业的管控模式也更为丰富。到2018年底,最后一批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完毕,使得国有集团企业的序列内又增加了一大批成员。在经济结构转型的过程中,一大批以互联网、新零售、新能源等为代表的新兴企业快速发展,迅速兼并传统企业,正在形成以新经济、新技术为核心的新兴产业集团,以上三个方面的趋势使得中国企业集团的队伍再次扩容,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加速,企业集团的排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阿里、腾讯为代表的新经济产业集团正在逐步取代以钢铁、矿业、房地产等为主业的传统产业集团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