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2019年10月22日22:33:56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已关闭评论

“现代企业”一般是指现代公司制企业,即股份制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所以现代企业制度也可以称作公司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概括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其中,“产权清晰”是指产权关系的明晰,过去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特别是国有金融企业的所有者是缺位的;“权责明确”是指要建立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四者之间相互制衡;“政企分开”是指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和经营者形成以契约为基础的委托代理关系;“管理科学”是指这种制度下的一种科学的决策制度。

一些专家学者从理论角度把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概括为“三特征说”,“三特征”即指:

(1)现代企业制度具有法人的特征,公司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是一个独立的法人。

(2)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是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区别于无限责任主要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第二层含义是对公司来说,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公司更多的是合伙人制度的公司,其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于最终是否以个人财产来承担责任。

(3)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是公司治理结构。所谓公司治理结构,又称法人治理结构,包括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这种组织架构下的制度安排,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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