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囚徒困境看市场博弈行为

2019年9月7日09:40:52透过囚徒困境看市场博弈行为已关闭评论

对市场博弈,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告诉我们,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每一个理性经济人通过其“自私自利”的经济行为将导致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然而,经济博弈理论告诉我们,在非价格因素和博弈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个人的理性行为导致的结果往往是社会的非理性。

“囚徒困境”并非博弈论温室中的奇花异木,事实上,只要有利益冲突的地方就可能会有“囚徒困境”,因此它也会发生在社会科学、生物学、心理学、经济学、法律等领域。比如,把两个囚徒换成两家互相竞争的商家,就可举出一个市场竞争中出现“囚徒困境”的例子。

在竞争的市场中,我们常会看到两家公司生产几乎完全相同的商品。就某些商品如牙膏而言,总的市场规模是相当固定的,只有市场份额会改变。蛋糕总共那么大,要想多获得市场份额,一种有效的方式是做广告,这样能吸引更多的人买自己的产品。假设市场只有两个牙膏品牌:牙洁和白鲜。两种商标在都不做广告时,每年都可获利200万元。为了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两家公司都开始考虑做广告。当然了,广告需要很多钱,但是如果你做广告而你的对手不做,你就一定会从获得的更大市场份额中得到更大的好处,而你的对手失去盈利。然而,如果两家公司都做广告,结果就是相互抵消影响,没有一家公司多盈利,同时每家都会白白赔上广告费用。

由此可知,双方理智的选择都是不做广告。因为两家都做广告的后果是他们都只得利100万元,而假如他们都决定不做广告,他们都能保持原来的200万元获利!

两家牙膏公司用完全正确的逻辑作出的决策,最终却都以失利告终。这一牙膏悖论是著名的“囚徒困境”悖论在商场竞争中的再现。这样的例证是非常多的,比如,超市搞优惠活动也是如此。如果一家搞优惠,它会增加市场份额,可是只要一家超市如此,别的超市必然会跟进。竞争的结果是超市没有从它们的对手获益,却在给顾客打折上花费很多。

我们用一种理论上的状态再举一个类似的例子。有一用户想购买两辆汽车,现在有两个推销员来访问他,分别代表两个制造厂。假设他们的汽车已经明码标价,售出一辆车,企业可以赚10元。不过推销员有一定的灵活,能够降价销售,最多降3元,企业赚7元。那么每个推销员有两种做法:一是愿意降价;二是不愿意降价,与明码标价一致。当两者都选择方法一或二时,用户每人选一辆。当有一家用方法一,另一家采用方法二,用户很显然会买便宜的。根据以上情况,我们计算一下收入情况:

1.当两人都降价销售(背叛),用户各采购一辆,每个人平均起来赚7元。

2.两人都不降价(合作),每个人平均赚10元。

3.当某人降价,另一人不降价,用户选价格低的。降价者得到14元,而不降者一分没有。

显然,这里的推销员类似于囚徒,处于两难选择。经济学创立者亚当·斯密认为“背叛”是一种常态。他提出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相信只要人是利己的,并且是在竞争的情况下,借助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必然可以实现“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这一社会最优结果。亚当·斯密提出了一个前提条件——竞争,即汽车厂的推销员会讨好消费者,选择背叛。这类似于囚犯互相检举对方,不进行合作,显然这也是警方所乐于见到的。市场有效的前提条件是竞争,而不能进行广泛地合作,即企业面对消费者时为了盈利,会背叛其他企业。

市场博弈中还存在着另外一种情况信息缺失——信息是确定的,只是我们不清楚,不了解。例如在一些可讲价的服装市场、二手市场,买主并不能完全把握产品质量,但是卖主掌握了更多的信息。这意味着买主不仅对差产品缺少认识,而且对好产品也缺少认识。结果形成一种逆向淘汰:价格高一点的好东西没有人买,价格低一点的差东西销路好。因此,在可讲价的服装市场和二手市场中,往往充斥着低劣的产品。

其实,博弈已经成为现实经济生活中的普遍现象。2005年,博弈论专家罗伯特·奥曼和托马斯·谢林通过对博弈论分析,促进了人们对冲突和合作的理解,从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这就是很好的证明。

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告诉我们,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每一个理性经济人通过其自私自利的经济行为将导致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然而,经济博弈理论告诉我们,在非价格因素和博弈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更贴近现实生活的情况)下,个人的理性行为导致的结果往往是社会的非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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