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某市一家超市被盗,玻璃碎了一地一片狼藉。在摄像头的帮助下,警察最后找到了两个嫌疑人张涛和李伟,现金和值钱的东西被一劫而空,现场。在审讯室里,两人分别被告知:如果拒绝配合,顽固到底,将会因没有足够证据而被无罪释放;如果积极配合,检举对方,自己将被无罪释放,而对方则会被判入狱5年。如果相互检举,双方都将会被判入狱3年。最终的结果通常是,两个人都会说出真相,被判入狱3年。
初次听到这个故事的人,可能会讥笑张涛和李伟两个人傻,如果两个人都拒绝配合,岂不是可以都被释放,不用坐牢?事实上,就算两个人事先都通过气,也很可能由于人性之间的不信任而出现自愿坐牢的结果。这就是经济学上有名的“囚徒困境”。
这个原理在生活中的很多地方都被提及,如关税、广告、贸易、比赛⋯⋯为了避免两败俱伤的结局,博弈双方通常会达成一个利益双赢的协议。
以广告为例,两家竞争对手要同时推出质量相近的产品广告,立马就会进入一个“囚徒困境”中。双方广告会互相影响,哪家广告被消费者接受的程度高就会夺走另一家的部分收入。提高广告质量,收入增加很少但成本增加;不提高广告质量,市场就会被对方抢走。怎么办?要么双方合作,达成协议,减少广告的开支;要么背叛对方,增加开支,设法提升广告质量,以压倒对方。如果这两家竞争对手采取后一种策略,就陷入了广告战的泥潭中,从而使双方利益都受损。
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是多方而非两方之间的囚徒困境,而且这种困境会被一再重复,在重复的囚徒困境中,博弈反复展开。因而每个参与者都有机会去“惩罚”另一个参与者前一回合的不合作行为。这时,合作可能会作为均衡的结果出现。欺骗的动机这时可能被受到惩罚的威胁所扼制,从而可能导向一个较好的、合作的结果。如在现代企业中,团队精神越来越多地被强调。一次任务的完成中,如果有一个成员心有他念而故意妨碍,其他人知道后会在言语上“惩罚”他,继而在精神上孤立他,在下一次的任务中就会防着他。为了避免在下一次任务中再出现类似的事情,奖惩制度和标准就会事先制定出来,大家就会照章办事。
经济学原理
囚徒困境是经济学中博弈论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属于非零和博弈,反映出的是个人最佳选择并非团体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