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期后收到的款项
审计工作总是在检查历史,而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类的科目,因为其“流动”,必然在期后发生变化。要是没变化,就是问题了。“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嘛,如果没变化,是不是意味着要提减值准备了?所以,审计师的现场工作时间与客户的资产负债表日,离得越远越好。因为,可以通过对期后所发生事项的检查,验证几乎所有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类科目的存在性和真实性,以及部分验证其完整性。
对于所有的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已经收到款了,就一下子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存在性和估值两大问题。
检查期后收到的款项,要想得到一个总数,最快的方法,就是拿到期后的账龄分析(按账项发生日准备的账龄)。例如,如果我们拿到了企业今年3月底的账龄分析,我们能看到账龄在3个月以上的总额是多少,即截至去年12月底已经发生的应收账款至今仍未收到的,与去年12月底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总额相减,就得到了已经收到的款项。
当然,这里有这样几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一是客户的账龄做得要正确。
·二是这个账龄得是按照账项发生日准备的,而不是按信用期或其他标准来准备的。不然的话,账龄在3个月以上,并不一定代表3个月以前发生的账项。
·三是没有其他非常规形式的应收账款减少,而只能是由于收款而引起的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如果有调整账项、坏账冲销,或者是三角账互相抵账,上述的倒减就可能不准确。
但实际工作中,仅仅得到这个总数往往用处不大。更有用的是,就具体某笔发票,或某个销售客户,期后收到了多少款项,这就需要被审计企业提供这种资料了。这时,还不能简单地将期后的收款都算到里面,而应该只算那些针对期末已存在余额的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