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的4R原则

2019年8月1日12:56:03循环经济的4R原则已关闭评论

2004年10月,在上海“世界工程师大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院士结合中国国情,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建设我国循环经济的四个基本原则,即4R原则-一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再制造(remanufac-ture)。

(1)减量化原则

减量化属于输入端方法, 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就是用最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来达到既定的生产目的或消费目的, 即资源缩减原则。减少进入生产过程和流通、 消费环节的物质量,既能减少生产中的资源消耗,又能减少消费后的废弃物。 资源缩减是解决资源环境问题的首选途径。

该原则体现在物流过程中,就是通过一系列的优化方法和管理手段,提高物流资源利用率, 降低物流成本。

(2)再利用原则

再利用原则或重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控制方法,其目的是延长产品或服务的时间强度。 它要求产品或包装能以初始的形态被多次重复使用,防止物品过早地成为废弃物。 具体来说,就是通过一定的技术过程, 对产品进行维护、修复、更换零部件、改制等,恢复产品的使用功能,直接被客户重复使用,延长产品使用寿命。

(3)再制造原则

再制造原则要求在基本不改变零部件的材质和形状的情况下,运用高技术再次加工, 充分挖掘废旧产品中蕴涵的原材料、 能源、劳动付出等附加值,再制造后的质量要达到或超过新品,对环境的污染明显减少。

(4)再循环原则

再循环原则要求将一道工序或一次使用后产生的废物作为下一道工序或下一次使用的原料, 构成资源循环的“生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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