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产品的市场特性为标准,可将生产过程分为订货式生产和存货式生产。
1.订货式生产
订货式生产基本是按用户订单来组织生产,订单可能是单件,也可能是批量。用户可能对产品提出各种要求,经过协商和谈判,双方以协议或合同的形式确定产品质量、数量和交货期的要求,然后组织设计和制造。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部分企业都将采取这种生产类型,如锅炉、船舶、出口产品的生产,服务业中的室内装饰等也属于此类型。订货式生产强调依据用户特定的规格、质量以及严格的交货期来生产。
2.存货式生产
存货式生产是指在没有接到用户订单时,在现有生产能力基础上,按标准产品或产品系列进行的生产。存货式生产的产成品一般是补充成品库存,通过维持一定数量成品库存来满足用户的需要。大多数基础原材料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水泥、煤炭、石油开采、石油化工、金属冶炼产品,以及轴承、坚固件、小型电动机等机电产品都属于存货式生产。
由于市场的复杂性和生产线的限制,一些企业的生产是介于以上两者之间的类型,即“半存货、半订货生产”或“预测+订单生产”,其生产任务的安排一部分来自客户订单,另一部分来自对市场的预测。
这两种生产类型在生产运作管理的方法上有较大差别,具体见表2-2。
表2-2 订单式生产与存货式生产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