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许连锁(合同连锁或加盟连锁)?

2023年3月12日21:48:06什么是特许连锁(合同连锁或加盟连锁)?已关闭评论

特许连锁又称合同连锁或加盟连锁(简称FC),是指特许企业把自己开发的产品、服务和营业模式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在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和营业权,加盟店则交纳一定使用费,承担规定义务的连锁经营方式。在特许连锁中,特许企业一般为连锁总部,加盟者则为特许分店或加盟店,特许是指特许企业与加盟者之间的持续契约关系。根据特许合同,总部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如商标、产品、公司象征等给加盟店使用,并给予员工培训、商品供销、组织结构、经营、管理的指导和协助,加盟店除享有总部赋予的权利外,也要付出相应的回报并遵守总部规定。这种连锁经营方式以契约为纽带,所以也叫合同连锁或契约连锁。又因为这种经营方式的关键在于总部特许权的授予,所以也可称为特许连锁。

特许连锁作为一种现代连锁经营方式,其主要特征如下:

1.必须有一个主导企业为连锁总部

在一个特许连锁经营体系中,必须有一个主导企业为连锁总部,这个主导企业应拥有商标、技术、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产权,有较强的获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这样才能吸引其他企业加盟,接受主导企业的授权和管理,成为主导企业连锁经营体系中的一个特许加盟者。特许加盟者与特许方(主导企业)单独签订特许合同,各加盟者只对总部负责,与其他加盟者之间没有横向业务关系。

2.资产上的独立性

在一个特许连锁体系中,加盟者之间,加盟者与连锁总部之间的资产都是相互独立的,主导企业只是以其独特的物质技术或知识产权来吸引加盟者加入连锁体系,并在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各加盟店和总公司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拥有人事、财务等权利,并不改变原来的所有权性质。

3.以特许授权经济合同为纽带

直营连锁是以资产为纽带来组建连锁经营体系的,而特许连锁经营体系是以特许授权经济合同为基础。一般来说,特许授权经济合同是由主导企业制定的,不需要加盟双方协商确定,它规定了加盟者必然履行的权利义务和要求,以及连锁总部相应的授权责任与义务。加盟者只有接受授权合同内容为条件才能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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