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肯锡合伙人制度

2019年7月13日15:34:18麦肯锡合伙人制度已关闭评论

麦肯锡公司是一家私营性质的合伙公司,内部管理风格也延用合伙人制度。

公司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完全掌握在近600位在位的高级董事(资深合伙人Director)和董事(合伙人Principal)手里。

所有的董事在加入公司时都曾担任过咨询人员(Consultant),他们作为工作人员分布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

公司所有权制度确保了独立性和客观性,因此,公司只对客户和公司自己负责。公司执行董事是由高级董事们选举出来的,任期为三年。

公司严格奉行不进则退的人事原则,凡未能达到公司晋升标准的人员,公司会妥善劝其退出公司。

公司几乎所有的高级董事和董事都是通过了6~7年的严格培训和锻炼后,从咨询人员中精心挑选出来的,成为董事的机率大约是每5到6个咨询人员有一个有可能会晋升为董事。

许多董事最终将会决定离开麦肯锡并加入其它大公司担任要职,例如,IBM公司、西屋电气公司、美国运通公司的现任总裁均是麦肯锡公司的前董事。

而且,作为一个企业,麦肯锡管理咨询顾问公司采用由董事(合伙人)与客户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一般来说是一位董事(合伙人)负责一个咨询项目,并对项目最终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启动时,麦肯锡管理咨询顾问公司项目组和客户组成联合项目小组,事先对项目组的成员配置作精心安排,并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优化组合小组内咨询人员的技能、 行业经验和职能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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