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数量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范围内劳动适龄人口总量减去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加上劳动适龄人口之外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人力资源数量又可分为人力资源绝对量和人力资源相对量。
1.人力资源绝对量
从宏观上看,人力资源绝对量的构成,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具有劳动能力、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总数,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劳动适龄人口减去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即劳动适龄人口之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力资源绝对量的水平。
2.人力资源相对量
人力资源的相对量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人口中人均人力资源的拥有量。可用来比较国家或地区之间人力资源拥有量,相对量高,表明该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活动有某种优势。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处于劳动年龄之内,正在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它占据人力资源的大部分,可称为“适龄就业人口”。
(2)尚未达到劳动年龄,已经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即“未成年劳动者”或“未成年就业人口”。
(3)已经超过劳动年龄,继续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即“老年劳动者”或“老年就业人口”。
以上三部分人构成了就业人口的总体。
(4)处于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并要求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可以称作“求业人口”或“待业人口”,它与前面三部分人一起构成经济活动人口,即现实人力资源。
(5)处于劳动年龄之内,正在从事学习的人口,即“就学人口”。
(6)处于劳动年龄之内,正在从事家务劳动的人口。
(7)处于劳动年龄之内,正在军队服役的人口。
(8)处于劳动年龄之内的其他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