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代,企业既没有独立的法人权,也没有独立的产权和经营权,企业只是一个执行社会和政治任务的政府组织。
国家承担着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的无限责任,包括道德责任,体现为政治伦理原则取代了社会伦理原则,提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无私奉献及党和国家利益至上,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等。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历了“放权让利”(1978~1984年),“两权分离”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1984~1992年)及迄今的产权制度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出现与发展。
随之而来的是“信用危机”,体现在宏观上是政企不分,政府部门乱收费、乱摊派、瞎指挥,企业则搞“体外公司”、偷税逃费;体现在中观上是企业间“三角债”突出,利用“双轨制”相互捣鬼,非法侵占和转让权益;体现在微观上是企业面临困境并在国家采取破产、兼并、重组手段的前提下,员工被迫下岗又无社会保障,国家与企业间、企业与员工之间伦理问题突出。
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一些单纯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唯利是图、哄抬物价、弄虚作假、坑人谋利、污染环境、行贿受贿等违法、违规和违背社会伦理的问题突出。
企业不负社会责任、企业家伦理道德缺失等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