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制度:结构工资制度

2019年11月12日20:40:14薪酬制度:结构工资制度已关闭评论

(一)结构工资制的概念

结构工资制是指基于工资的不同功能,划分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工资单元,各单元又规定不同的结构系数,组成有质的区分和量的比例关系的工资结构。结构工资制的构成一般包括六个部分:一是基础工资、二是岗位工资、三是技能工资、四是效益工资、五是浮动工资、六是年功工资。

结构工资制有四大优点:一是工资结构反映劳动差别的诸要素,即与劳动结构相对应,并紧密联系成因果关系。劳动结构有几个部分,工资结构就有几个相对应的部分,并随前者变动而变动。二是结构工资制的各个组成部分各有各的职能,并分别计酬,可从劳动的不同侧面和角度反映劳动者的贡献大小,发挥工资的各种职能作用,具有比较灵活的调节功能。三是有利于实行工资的分级管理,从而克服“一刀切”的弊病,为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开辟了道路。四是能够适应各行各业的工资结构特点。

但是,结构工资制也有缺点:一是合理确定和保持各工资单元比重的难度较大。二是由于工资单元多且各自独立运行,工资管理工作较复杂。

(二)结构工资制的实施要点

实施结构工资制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的基础工作

将全体员工的人数、工资、工作年限、学历、职称、技术等级、生产(工作)岗位、职务等登记造表,进行综合分析,对员工劳动进行归类分析。

2.设计结构工资制的基本模式

确定设立工资单元的数量和每个工资单元所占比重。

3.确定各工资单元的内部结构

即按照岗位测评办法,确定岗位工资单元中各类岗位的岗位顺序。若实行一岗一薪的,需确定各岗位之间的岗差系数;若实行一岗多薪的,还需确定每类岗位内部各等级的工资系数。同时根据各工资单元内部结构的安排,规定相应的技术业务标准、职责规范条例、劳动定额等各项要求,并拟定具体的考核办法。

4.确定各工资单元的最低工资额和最高工资额

各单元最低工资加上奖金和一部分津贴的总和不能低于本地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5.测算、检验并调整结构工资制方案

通过以上几个步骤,在结构工资制雏形基本形成的情况下,再做进一步的模拟、试运转,并进行适当的修改调整。

6.结构工资的实施、套改

在原有工资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结构工资制度的改革,一般是按照员工原标准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就近套入岗位(职务)工资,或套入技能(技术)等级工资。如工资结构中设置了基础工资单元的,则原工资应先冲掉基础工资部分,再套入上述各单元。岗位变迁者,应按新岗位确定工资,然后再分别确定员工的年功工资,并确定计提效益工资的办法。

(三)结构工资制的适应范围

结构工资制是我国国有企业在工资制度改革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一种新的工资制度。工资改革之初,为了打破旧的工资体制,在政府允许的自主权范围内,进行内部的工资制度改革,就是在保留旧的工资制度的基础上,引进新的分配机制,建立了新的工资单元,逐步形成了兼顾各方面关系、体现各种劳动因素的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的适用范围较广,目前我国有很多企业包括一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都实行了这种工资制度。从严格意义上讲,岗位技能工资也属于结构工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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