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特定律的启示与例子:领导的威慑力决定决策的执行力

2019年7月11日15:51:01怀特定律的启示与例子:领导的威慑力决定决策的执行力已关闭评论

怀特定律的启示

怀特定律由美国社会学家S.怀特提出。怀特定律是指:领导在群体外的声望有助于巩固他在群体中的地位,同时,他在群体中的地位又提高了他在外界的声望。

作为领导者,仅仅占据领导者的位置是不够的,如果不能自律,就无法服人,如果无法真正树立起威信,就无法获得员工们的信赖和认可,那么肯定会失败,因此管理者必须树立自己的影响力。要想树立自己的权威,管理者就要做到以身作则,要求下级和员工做到的事,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为员工做好榜样,才有资格去管理和约束别人。同时,作为领导者,对各个领域都要有所了解,这样,员工自然会对你心生敬佩,从而树立起对领导者的尊重。想提高领导权威,就要求领导者做人处事要秉承公正的原则,重承诺、守信誉,创造良好的上下级关系。

怀特定律的例子

三洋企业的创始人井植熏,是一个处处以身作则、让人敬佩的领导者。他的一言一行都是下属学习的楷模。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事情,他自己首先做到。

井植熏14岁就到松下幸之助的“松下电器制作所”当学徒。他在学徒期间,无论工作再苦再累,都坚持学习。他连续读了八年夜校,前四年学机械制造,后四年学商业会计。这两种专业知识的结合,使他养成了用数字分析事物的习惯,也为他从事电器制造行业打下了牢固的技术基础。

井植熏在松下公司干了24年,从学徒一直做到公司常务董事兼制造部长,成为松下公司的骨干。1949年,井植熏离开松下,创办了三洋机电公司。到20世纪80年代末,三洋在世界各地已经拥有101家子公司,成为名符其实的跨国集团公司。

井植熏在他著的《成功源于探索》一书中,用这样一句话开篇:“何谓经营之本?我认为是造就人。”在井植熏看来,要想造就他人,首先就要造就自己,以身作则,让自己成为大家的榜样。

在松下公司的24年,让井植熏养成了以身作则的领导作风,同时也造就了他过硬的技术。正是这样,他在三洋具有绝对的威慑力,而他做出的所有决策,都拥有强大的执行力。

在三洋机电公司,井植熏还提出一个口号,那就是建立“24—16—8”工作制。他号召,董事以上的管理者要树立24小时都为公司工作着想的觉悟,要时刻想着公司的事务,甚至夜里做梦也要做与公司有关的梦;而对一般管理级别的人员,则要求每天工作16小时,除了晚上睡觉做梦之外,其他时间都必须思考公司的工作;至于一般职工,只要在上班的8小时内思考工作的问题就可以。井植熏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这个口号。1985年,井植熏退休后,仍然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努力奋斗,直到1987年8月13日,井植熏在处理完一件有关产品质量的问题后突然去世,才算真正离开了他的企业,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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