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避税天堂,人们脑海中首先浮现的是加勒比海热带岛屿的妩媚、 欧洲袖珍国的旖旎风光,以及电影《007》中经常出现的瑞士银行的保险箱···这一切都充满着神秘与诱惑。 那么,到底如何定义避税天堂呢?
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对避税天堂的含义并无统一的标准定义。 各国际组织与机构的统计口径也是五花八门,美国财政部在1981年发表的《避税天堂及美国纳税人的利用》专题研究报告中指出:"世界上没有一个单一、清晰和客观的方式可以将某个国家确定为避税天堂。
缺乏清晰的定义不但使关于避税天堂的讨论充满争议,也给研究工作带来极大难度,要想知道全球到底有多少避税天堂绝非易事。
另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在税收和金融政策方面的变动,也直接影响到避税天堂的定义,一些机构编制的黑名单也一直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到底哪些国家被列为避税天堂也就很难有一成不变的定论。
我们还是先来看看国际组织与团体对避税天堂的定义。 最先对避税天堂提出官方说法的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该组织于2000年6月在一份《确定和消除有害税收活动进展报告》中提出了认定避税天堂的标准:
如果一个国家为非居民纳税人提供便利,并成为非居民纳税人逃避其居住国税收的场所,则该国家可以称为是避税天堂。 具体来说,就是这些被称为避税天堂的国家和地区必须具备下列特征:
有效税率为零或征收低税率;信息不公开,不与其他国家交换信息;对设立机构的公司没有明确的经营活动的要求。
2008年12月,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GAO)提出避税天堂的三大特点,一是施行免税或低税率;二是信息不透明,拒绝向其他国家的税收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三是修改法律的目的不是真正吸引外资,而是为了方便外资避税。
英国的《经济学人》杂志给出的定义更加宽泛,采用的是前泽西经济顾问鲍威尔(Geoffrey Colin Powell)的说法,避税天堂具有复杂的税收结构,那些为了满足各类避税需求而修改税法,进而吸引外来资金的国家都可以被认定是避税天堂。
尽管不同的国际组织、国家与媒体对避税天堂的定义在表述方式和涵盖范围方面存在着差异,但基本概念相差不多,简而言之,避税天堂具备两大特征,即低税和保密。
这些避税天堂本身也在征税方面存在着差异,如加勒比海一些国家和地区完全不征收任何所得税,还有一些只征收较低的所得税;也有一些避税天堂对国内公司征收正常税,对某类特定公司给予特殊税收优惠;另外还有一些与其他国家签订大量税收协议,双方分别向对方国家的居民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
所有避税天堂都通过立法为公司和个人在交易信息等方面提供不同程度的保护,瑞士和开曼群岛等国的《银行保密法》对泄露客户信息的银行职员都有严格的处罚规定。
避税天堂就是那些利用主权国家制定法律方面的便利,在税法和监管灰色地带打擦边球并将其作为本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战略,为避税和逃税提供服务,形成全球范围的税务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