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样品采购合同主要针对买受人依据样品质量去确定标的物最终质量的情况。简言之,凭样品采购合同是指买受人先确定样品,然后出卖人根据买受人的样品进行生产、交付的一种买卖形式。
例如,有供应商A为甲企业提供了某一件零部件样品,甲企业根据样品,要求A保证交付的产品与其提供的样品质量相同,这就是凭样品采购合同。
签署凭样品采购合同时,关于样品的处理有以下3个问题需要注意,如图4-3所示。
图4-3 签署凭样品采购合同需要注意的3个问题
(1)以合同的形式确定样品规格
采购方提前与供应商沟通,确定样品的规格,如样品的型号、质量、数量、交货日期和售后服务等款项,都要在合同中仔细标明。既然是凭样品来采购,那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义务承担起保护样品不受损、不发生变化的责任,特别是在质量方面,一定要与双方约定好的样品质量保持一致,以免影响到采购方对于标的物的认知能力。
(2)样品一经确定后无权更改
样品一经确定后,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没有更改的权利。同时,样品与买卖当中的标的物必须为同一种类,这一要求意味着样品买卖的对象必须是某一种类的物品的标的物,对于这一种类的划分标准指的是具有共同特征,如品种、数量、质量规格等形式,或者说用度、量、衡确定的物。由此可见,凭样品采购合同与其他合同成立的最大的区别是,其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与样品的质量必须相同。
(3)样品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实物
凭样品采购当中“样品”,是受法律保护的,换言之,它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实物。因此,一旦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时与样品质量有差别,此时出卖人依法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至于这个责任划分又有哪些情况的表现呢?假如买受人凭借标的物质量与样品质量不一样而拒绝接受标的物时,出卖人需要及时拿出有关标的物与样品质量相符的证明,否则其将担负起延迟履行责任的违约处罚。
当然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后发现有问题,若想请求对方补偿其损失,必须得拿出标的物与样品质量不符的证据来,此申请才可能审理。这不仅是为了证明当前的纠纷,挽回己方权益和损失,同时给其他采购方提一个醒,样品必须保存好,以免日后与对方再次产生经济纠纷,有样品可以作为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