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态是什么意思?零售业态的分类?

2023年3月13日07:44:11零售业态是什么意思?零售业态的分类?已关闭评论

(一)零售业态的概念

零售是指向消费者销售用于个人、家庭或居住消费所需商品和服务的活动,它是分销过程的最终环节。零售的概念与“批发”相对,它的特点是:每笔商品交易的数量比较少,交易次数频繁;销售的商品是消费资料,个人或社会团体购买后用于生活消费;交易结束后商品即离开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

零售业态是指为满足特定的消费需求而形成的店铺营业形态,是针对目标顾客的独特需求,按照既定的战略目标,有选择地运用商品结构、价格政策、销售方式、店铺选址、规模及形态等手段,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种类化经营形态。不同的业态承担不同的社会功能,如超市的社会功能是满足家庭消费者对每日必需品的需求,便利店的社会功能则是满足个人消费者的即刻需求,而大卖场的社会功能则是满足“一站式”购物的消费需求等。

(二)零售业态的分类

2004年10月1日,我国在2000年发布的《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开始实施新的零售业态分类标准(GB/T18106—2004)。该标准的分类原则是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具体包括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营业场所等因素。

按照该分类标准,零售业态从总体上可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两类。有店铺零售业态是指有固定的商品陈列和销售所需的场所和空间,并且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主要在这一场所内完成的零售业态,具体分为便利店、超市、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等11种零售业态。无店铺零售业态是指不通过店铺销售,由厂家或商家直接将商品以一定渠道递送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分为电视购物、网上商店等5种零售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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