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与家乐福——不同的扩张模式
1962年,当沃尔玛的第一家店在美国阿肯色州的一个小镇开业时,由于其位置偏僻,路途遥远,很少有供应商愿意为其送货,因此山姆·沃尔顿不得不在总部所在地——本顿维尔建立了第一家配送中心。显然,一家店不可能单独支撑起一个配送中心的运营成本,于是沃尔玛以该配送中心为核心,在一天车程,即周围500千米左右的范围内迅速开店。在获得成功后,沃尔玛迅速复制了该扩张模式。
与沃尔玛不同,另一艘世界零售航母——家乐福,选择的却是相反的扩张模式。家乐福的选址绝大部分都集中于上海、北京、天津及内陆各省会城市,为了弥补地域跨度较大的问题,家乐福强调“充分授权,以店长为核心”的运营模式。
相应地,家乐福的商品配送也基本以供应商直送为主,这样做的好处主要有:
第一,送货方便、快速。由于供应商多集中于同一城市,上午下订单下午商品就有可能送达,将商品缺货造成的失销成本大幅降低,同时减少了资金的占用并提高了商品陈列空间的利用效率。
第二,便于逆向物流。商品的退、换货,是零售企业处理过时、过期等滞销商品的重要手段。如果零售商采用的是供应商直送的商品配送模式,那么零售商与供应商的联系与接触将非常频繁,商品退、换货处理也会非常迅速;但如果采用中央配送模式,那么逆向物流所经过的环节将大为增加,速度也会相对变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