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体特许
单体特许是指特许人赋予受许人在某一地点开设一家加盟店权利的特许。特许人与受许人直接签订特许合同,受许人可以亲自参与店铺的运营,目前,在该类受许人中,受许人的经济实力普遍较弱,因此相当一部分是在原有网点基础上进行加盟。单体特许形式通常运用于在较小的空间区域内发展特许网点的情况。
单体特许的优点:
(1)特许人能够直接控制受许人;
(2)对受许人的投资能力没有限制;
(3)没有区域独占;
(4)不会对特许人构成威胁。
单体特许的缺点:
(1)网点发展速度慢;
(2)总部对受许人的支持和管理投入较大;
(3)限制了有实力的受许人的加盟。
2.区域开发特许
区域开发特许是指特许人赋予受许人在规定时间、规定区域开设规定数量加盟网点的权利。由区域受许人投资、建立、拥有和经营加盟网点,该受许人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区域受许人要为获得区域开发权缴纳一笔费用,并需遵守开发计划。该种方式在实践中运用得最为普遍,适用于在一定的区域(如一个地区、一个省乃至一个国家)内发展特许网络。特许人与区域受许人首先签订开发合同,赋予区域受许人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的开发权;当区域内每个加盟网点达到特许人的要求后,再由特许人与区域受许人分别就每个网点签订特许合同。
区域开发特许的优点:
(1)帮助区域受许人尽快实现规模效益;
(2)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受许人的投资开发能力。
区域开发特许的缺点:
(1)在开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特许人不能发展新的受许人;
(2)特许人对区域受许人的控制力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