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是指组织成员以口头或书面等正式方式,表现出来的对组织或企业有关事项的不满。
(1)申诉的种类
①个人申诉。多是由于管理方对工人进行惩罚引起的纠纷,通常由个人或工会的代表提出。争议的焦点,是违反了集体协议中规定的个人和团体的权利,如有关资历的规定、工作规则的违反、不合理的工作分类或工资水平等等。
②集体申诉。是为了集体利益而提起的政策性申诉,通常是工会针对管理方(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是管理方针对工会)违反协议条款的行为提出的质疑。
(2)申诉的制度
欧美许多企业,大多都制定有申诉制度(Grievance System),以使员工能够遵循正常途径宣泄其不满情绪,化解内部紧张关系,进而消除劳资争议。组织内员工申诉制度的建立,具有如下意义:
①提供员工依照正式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通道;
②疏解员工情绪,改善工作气氛;
③审视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与制度等的合理性;
④防止不同层次的管理权的不当使用。
⑤减轻高层管理者处理员工不满事件的负荷。
⑥提高企业内部自行解决问题的能力,避免外力介入或干预,使问题扩大或恶化。
(3)申诉的范围
一般限于与工作有关的问题。凡是与工作无关的问题,通常应排除在外。一般可以通过申诉制度处理的事项主要有:薪资福利、劳动条件、安全卫生、管理规章与措施、工作分配及调动、奖惩与考核、群体间的互动关系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的不满。
(4)申诉的处理程序
处理员工申诉,不管企业内部是否有工会组织,其主要程序可以归为四个阶段:
图1-1 申诉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