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法规体系又称为会计规范体系,是指用来指导和约束会计实践工作和会计工作人员行为的各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等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组成的有机整体。
会计的本质是对特定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并通过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做出预测、参与决策和实行监督。
会计的管理职能首先表现在单位内部,其次,任何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都要与各有关方面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而不是孤立进行的。 典型的生产企业,不仅要与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发生购销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还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投资人发生信贷关系和权益关系,同时还要和税务部门发生税收征纳关系,与政府管理部门发生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所以,对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会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其影响面远远超过本单位的范围。 如何处理这些关系,不仅影响本单位的财务收支与分配,而且也会影响政府、投资人、债权人、供应商、客户及企业职工的利益。
为了保证会计处理过程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处理结果的客观性、 正确性,保证国民经济正常、有序的进行,在制度方面必须要有一套严密、完整且指导性和约束力比较强的会计规范体系。
会计规范作为一种会计理论体系,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普遍性
作为指导会计工作的行为标准,会计规范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认可。 无论这种“认可"是约定俗成的;还是强制实施的;也无论这种规范是成文的,还是惯例性的。 会计规范作为一种行为准则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了普遍实行。
2.约束性
作为一种评价会计行为的明确标准,对于违反会计规范的行为,须施以相应的行政或法律制裁。
3.地域性
财务会计学作为一门管理科学,从属于社会科学领域。所以其自身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征,这一点在会计法律规范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然而,在强调会计规范地域性的同时,并不能排斥国际间会计协调的问题,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间贸易往来的增加,会计规范地域性的特点将出现淡化的趋势。
4.发展性
会计理论来源于会计实践,又能反过来指导会计实践。 随着经济活动的不断发展,将会有更多形式的经济业务产生,会计规范也必须随着所处环境和时代特征的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