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正常的成本会计工作秩序,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科学、合理地组织成本会计工作。 成本会计的组织工作包括设置成本会计机构、配备成本会计人员和建立成本会计制度。
(一)设置成本会计机构
成本会计机构是指企业内部负责组织、领导和从事成本会计工作的单位。它的设置应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业务的繁简、内部管理体制和成本管理要求相适应。 设立成本会计机构应坚持分责分工与协作相结合、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1.成本管理领导机构
按照经济与技术相结合的原则,企业的成本管理领导机构应由企业的厂长或总经理、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组成。 其中:
厂长或总经理是企业成本工作的最高领导者,并对企业的成本负完全责任; 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和总工程师则从经济和技术方面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实施企业的成本经营战略计划和方针。 企业成本管理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制定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战略方针和任务,动员各单位、各部门努力完成既定的成本目标和任务;
(2)批准由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和总工程师负责拟定的企业成本管理制度(含成本会计制度);
(3)建立、健全企业成本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成本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审定企业的目标利润和目标成本,批准企业的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综合研究和决定企业各项重大的降低成本措施和方案;
(5)组织、领导企业各项重大的成本问题调查与分析工作,决定对有关人员的重大奖励和惩罚;
(6)组织、领导企业成本管理人员学习业务理论和业务技术,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并对其进行培训和定期考核,决定中层成本管理人员的任用和调配。
2.成本会计职能机构
成本会计职能机构是处理成本会计工作的职能单位。 企业经营规模不同,经营特点不同,内部管理体制不同,成本会计职能机构的设置也有一定的差异。
在大中型企业,一般应设置专门的成本会计机构,具体设置方式可以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和分工的需要来选择。 可以在企业厂部或公司一级财务会计部门中单独设置成本会计科、股、组或室,也可以在总会计师或财务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在厂部或公司一级设置独立的成本会计机构,如成本会计处、科、股或室。 前者使成本会计机构隶属于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后者强调成本会计机构的独立性,是与财务会计机构平行的职能单位。 在实践中,前一种设置方式较为普遍。
在小型企业,受生产经营规模的限制,一般只在企业厂部或公司一级财务部门内设置成本组或专职、 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完成整个企业的成本会计工作。
成本会计职能机构内部可以按照成本会计职能,将成本会计科(股)分为成本预测决策组、成本计划组、成本核算组和成本分析考核组,也可以按成本会计对象分工,如分为材料组、工资组、成本计算组、经营管理费用组、专项成本组。 为了科学地组织成本会计工作,应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建立成本会计岗位责任制,使每一个成本会计机构和人员都有明确的责任和工作内容。
3.成本会计机构的组织分工方式企业内部成本会计机构之间的组织分工是与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密不可分的。 一般有集中工作和非集中工作两种组织方式。
集中工作方式是指企业成本会计中的预测、决策、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等各方面工作都由厂部或公司一级成本会计机构集中进行,车间、部门一级的成本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只负责在业务发生时登记原始记录,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它们进行初步的审核、整理和汇总,为厂部或公司一级成本管理工作提供资料。 采用集中工作方式,厂部或公司一级成本会计机构可以比较及时地掌握企业有关成本方面的全部信息,便于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成本数据处理,可以减少成本会计机构的层次和成本会计人员的数量,但不利于实行内部责任成本核算,不便于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单位和职工掌握本单位的成本信息,不利于调动各单位控制成本的积极性。
非集中工作方式也称为分散工作方式,是指将成本会计工作中的一部分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工作分给车间或部门一级成本会计机构或人员分别进行,成本考核工作由上一级成本会计机构对下一级成本会计机构逐级进行。厂部或公司一级成本会计机构主要负责对各下级成本会计机构或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整个企业成本进行综合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分析、考核以及汇总核算,编制公司或全厂的成本报表。 非集中组织工作方式的优缺点与集中工作方式的优缺点刚好相反。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业务的繁简、内部各单位经营管理的要求以及成本会计人员的素质和会计电算化程度,从有利于充分发挥成本会计工作的作用出发,确定采用哪一种组织工作方式。 企业也可以将两种方式结合起来,对某些内部单位采用集中工作方式,对另一些单位采用非集中工作方式。一般来说,大型企业由于组织机构庞大,生产经营管理实行分权制,比较适合采用非集中工作方株式;中小型企业由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为减少管理层次,比较适合采用集中工作方式。
由于成本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业务性强,除了专门的成本会计机构之外,其他职能部门也应对成本的控制和管理承担一定的责任。如:
生产计划部门应负责制定生产定额,编制生产进度计划,组织均衡生产,提高工时利用率,力求科学、合理地缩短生产周期,减少在产品、半成品的资金占用;技术部门应负责制定各种材料消耗定额,从产品设计到工艺技术流程上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材料利用率;劳动部门应负责人力资源的合理组织和安排,制定劳动定额,控制工资费用、福利和奖金支出;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优质品率,减少不合格品和废品率; 物资供应和储备部门应负责制定物资储备定额,合理组织物资采购、运输和仓储,节约采购费用、保管费用;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使用定额,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努力降低设备维修、保养成本。
以上这些职能部门虽不是企业成本管理的专职机构,但它们的工作质量好坏与企业整个成本水平高低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成本会计机构必须与这些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通力合作,才能做好成本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配备成本会计人员
成本会计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门从事成本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中配备必要的成本会计人员,是顺利开展成本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成本会计作用的关键。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大小、业务内容繁简、内部管理对成本信息的需要以及会计工作分工的要求,配备成本会计人员,专门从事成本会计管理工作。通常在公司、厂部、车间设专职的成本会计人员,在班组一级设兼职的成本核算员,以开展班组经济核算。班组经济核算是我国多年来行之有效的一种基层核算,它提供的材料消耗定额和工作定额完成情况的成本资料,是工人直接参与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形式,也是推行成本岗位责任制的基础。
为了对成本会计人员实行行业管理,提高其执业水平和社会地位,许多国家成立了专门的行业协会。 例如,在英国,为了适应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工业发展的需要,在1919年成立了“成本会计师协会",负责全国成本会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以后,由于成本会计的职能从单一核算发展到规划、控制、分析等,该协会在1972年更名为“成本和管理会计师协会"。
1986年,协会再次更名为 "特许管理会计师协会"。在我国,没有专门的成本会计人员行业管理组织。 成本会计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加区分,统称会计人员,由各级财政部门进行行业管理, 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统一的会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取得初级、中级、高级会计技术职称。
(三)建立成本会计法规和制度
成本会计法规和制度是组织和从事成本会计工作的规则,是会计法规和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和执行成本会计法规和制度,对于规范企业成本管理行为,保证成本信息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制定成本会计法规和制度的原则
成本会计法规和制度应按照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来制定。凡全国性成本会计法规、 制度,应由国务院和财政部门统一制定;每一个企业的成本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 应由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内部管理的需要, 在符合简便易行、实用有效的原则下制定。
成本会计法规和制度的制定,既要满足企业成本管理和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又要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 同时,应适当简化手续,力求做到简明、实用、有效,以便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 此外,成本会计法规和制度应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 以及会计法规、制度的改革进行相应的改革。 成本会计法规和制度改革,应注意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同时要考虑到我国国情,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
2.成本会计法规和制度的种类与成本会计工作有关的法规和制度,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有关会计,包括成本会计的一切法规、制度都要按照它的要求制定。 它确定了会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可以提高整个社会对会计工作的认识,端正人们对待会计工作的态度。 它明确了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保证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是保证会计工作按正常秩序进行的基本法律依据。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会计准则》(简称“两则" )是在《会计法》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发布的。 “两则"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使企业的财务、成本、会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并与国际惯例接轨。 财政部在“两则"的基础上还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以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 其中与成本有关的具体准则,也是规范成本会计工作的重要法规。
除此之外,为了推动企业管理会计在实务中发展,财政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企业管理会计工作建设提出设想与要求;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则是企业在产品成本核算实务中必须遵守基本准则。 这两个制度都是建立企业内部成本会计管理制度需要遵守的行政法规。
(3)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和成本管理制度
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是指各个企业根据“两则"和国家统一的具体会计准则要求,结合本企业生产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自行制定的会计制度。
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是企业整个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成本管理工作也应符合本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企业成本管理制度是组织和从事成本控制工作的具体规范,是企业整个管理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各个企业为了详细规范本企业的成本控制行为,应当根据上述各种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内部控制需要,具体制定本企业的成本管理制度,以此作为本企业开展成本控制的直接依据。
企业成本管理制度应涵盖对成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等做出的规定,它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定或方法:
关于成本预测、决策的制度;
关于成本定额、成本计划编制的制度;
关于成本控制的制度;
关于成本核算的制度;
关于成本报表编制的制度;
关于成本分析、评价的制度;
关于内部结算价格制定和结算的制度;
其他有关成本管理的规定和制度。
制定本企业的成本管理制度是一项工作量大、技术性强的工作,在制定之前应深入实际,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反复试点,总结经验教训。 成本管理制度一经制定,应认真、严格执行,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只有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和工艺技术条件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补充、修订和调整,使之不断完善,适应新的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