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会计机构、成本会计人员和成本会计法规、制度都是在一定的经营环境下产生和运行的,它们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了解它们所处的组织环境,有利于深入认识它们的作用和职能。
董事会提出公司的基本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形成公司的正式发展规划,并授权公司的执行机构具体筹划和执行。公司的执行机构由高层执行官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组成,这些执行官员受聘于董事会,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拥有公司的管理权和代理权,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事务。 执行机构的负责人有时称为首席执行官(CEO),通常由总经理担任,有时也由董事长担任。 首席执行官的主要职责是: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业务活动; 经董事会授权, 对外签订合同或处理业务;任免经理人员;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财务副总经理,许多企业又叫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CFO),在我国企业中,特别是国有控股公司中由总会计师直接担任。 财务副总经理直接向总经理负责。 他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公司财务、成本计划的编制与控制,公司资金筹集和使用调度,公司税务活动,公司内部审计活动等。 财务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做好企业的规划、决策、控制,实现董事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在规模比较大的企业集团中,为便于进行专业化管理,财务副总经理可以在自己所辖范围内设立财务主管、会计主管和审计主管,分别负责专职管理工作。在规模不大的企业,可以将财务工作和会计工作合二为一,只设财务主管。具体形式应视企业经营规模和内部管理要求而定。
在实行财务与会计分设的企业中,财务主管主要负责公司的现金管理、信用管理、应收款项管理、财务计划制定、资金筹集、对外投资、外币交易管理等工作;会计主管主要负责成本、会计业务记录,财务报告和成本报告编制,通过记录、报告对生产经营部门进行控制,税务及政府关系协调,会计电子数据处理等工作。 日常的成本会计工作主要划归会计主管负责,有关的成本计划、控制、业绩评价和分析等工作则直接接受财务副总经理的领导。
审计主管主要负责企业内部的审计业务和咨询服务,包括审查内部控制制度, 审查供内部使用的财务成本和会计数据,协助外部审计师即注册会计师审查本企业的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等工作。
审计部门的负责人有时向财务副总经理汇报,当他们与财务副总经理在会计数据和财务报告上发生争议或矛盾时,也可以直接向财务副总经理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他们通常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