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批别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
根据企业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产品批别或订单)开设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或产品成本计算单),同时,还应开设辅助生产明细账和制造费用明细账,并按成本项目设置专栏。在生产开始时,企业的生产计划部门下达生产任务通知单,财会部门根据每一生产任务通知单的副本开设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或产品成本计算单),并在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上注明产品批号以及生产任务通知单上所提供的其他规定性或说明性信息。
二、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
1.按批别归集和分配要素费用
根据各项要素费用发生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编制各种要素费用分配表,归集和分配相关费用。并根据要素费用分配表等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登记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有关明细账。
2.分配辅助生产费用
将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生产费用,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编制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并根据分配结果,编制会计分录,登记有关成本、费用明细账。
3.分配制造费用
将基本生产车间制造费用明细账所归集的生产费用,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分配给该车间所生产的各批次产品,编制制造费用分配表,并根据分配结果,编制会计分录,登记各批次产品成本明细账。
三、计算并结转完工产品成本
通常情况下,生产周期内,各月月末结账时,成本明细账上累计的生产费用,都是在产品成本;当某批别或生产通知单的产品完工并检验合格后,应由生产车间填制完工通知单,报送财会部门。此时成本明细账上的全部费用,就是产成品成本。如果某批产品出现跨月完工且分次交货的情况,会计人员需要将成本明细账中全部的费用,采用一定的方法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并计算出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