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会计的对象

2019年9月19日17:11:50成本会计的对象已关闭评论

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明确成本会计的对象,对于合理确定成本会计的任务,正确发挥成本会计的职能,加强经济管理与财务管理,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从理论上讲,成本包括的内容,也就是成本会计应该反映和监督的内容。但为了更为详细、具体地了解成本会计的对象,企业还必须结合自身的具体生产经营过程、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通则的有关规定来加以说明。不同类型的企业,其成本会计对象的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本书主要对制造业的成本会计对象作详细说明。

1.制造业的成本会计对象

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即从原材料投入生产到产成品制成的过程中,企业要发生各种各样的生产耗费。这些生产耗费包括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等物化劳动耗费和活劳动耗费两大部分。其中房屋、机器设备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发挥作用,直至报废而不改变其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则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企业所制造的产品中去,构成产品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原材料等劳动对象,在生产过程中或者被消耗掉,或者改变其实物形态,其价值也随之一次性全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也构成产品生产成本的一部分;

生产过程是劳动者借助劳动工具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制造产品的过程,通过劳动者对劳动对象的加工,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将以薪酬形式支付给劳动者,因此,这部分工资也构成产品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具体来说,在产品的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生产耗费,主要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等的支出,生产单位(如分厂、车间)固定资产的折旧,直接生产人员及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其他一些货币支出等。所有这些支出,就构成了企业的全部生产费用,而为生产一定种类、一定数量产品发生的各种生产费用支出的总和就构成了产品的生产成本。

上述产品制造过程中各种生产费用的支出和产品生产成本的形成,是成本会计应反映和监督的主要内容。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企业也会发生各种各样的费用支出。例如,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差旅费和广告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薪酬和其他经费等,所有这些为销售本企业产品而发生的费用,就构成了企业的销售费用。销售费用也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项重要费用,它的支出及归集过程,也应该成为成本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内容。

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也会发生各种各样的费用。例如,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薪酬、固定资产折旧、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等,这些费用可统称为管理费用。企业的管理费用,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项重要费用,其支出及归集过程,也应该成为成本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内容。此外,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也会发生一些费用。

例如,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的手续费等,这些费用可统称为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它的支出及归集过程,也应该属于成本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内容。上述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与产品生产没有直接联系,而是按照发生的期间归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因此,它们构成了企业的期间费用。

由此可见,制造业成本会计的对象是企业在产品制造过程中的生产成本(或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

2.其他行业的成本会计对象

商品流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施工企业、农业企业、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等其他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虽然各有其特点,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的有关规定,从总体上看,它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同样是部分形成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成本,部分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所述,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发,可以把成本会计的对象概括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经营业务成本和期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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