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便车问题:物业费该不该交

2019年8月29日15:10:56搭便车问题:物业费该不该交已关闭评论

搭便车问题是一种发生在公共财产上的问题,是指经济中某个体消费的资源超出他的公允份额,或承担的生产成本少于他应承担的公允份额。

一些人需要某种公共财产,但事先宣称自己并无需要,在别人付出代价去取得后,他们就可不劳而获地享受成果,常指宏观经济学中的公共品的消费问题。

搭便车行为妨碍市场的自动调节过程。因此,一个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能够克服“搭便车”行为,这是各种意识形态的一个中心问题。意识形态是一种行为方式,它通过提供给人们一种“世界观”而使行为决策更为经济。

公共物品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使得公共物品的消费和生产具有自己的特点,同时给市场机制带来一个严重的问题——搭便车问题。搭便车问题往往导致市场失灵,使市场无法达到效率。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一些住宅小区里面,一部分人按时按量地交物业费,另一些户主却拒绝缴纳物业费,而这些不缴费的人,却享受着与缴费的人同样的服务,这就是“搭便车”现象。在很大程度上,物业因无法经营而撤离小区,使得小区生活环境无人过问、混乱不堪。这就是“搭便车”的人太多带来的直接后果。

由于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导致市场在公共物品供给上是无效率的。因此,公共物品的供给主要是由政府来提供的,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并不等于政府生产全部公共产品,单纯由政府生产和经营公共产品往往缺乏效率。因此,政府的职能应该是提供公共产品,而不是生产公共产品。

特别是对准公共产品,政府常常通过预算或政策安排给企业甚至私人企业进行生产。政府也可能通过对生产公共产品的企业进行补贴的方式来鼓励公共产品的生产。

1.政府提供

政府直接向公民提供各种公共物品,这是现实生活中最普遍的方式,如国防、安全、公共道路、给排水等。

2.政府与私营机构签订合同

国家与企业签订经营公共产品,这是最普通、范围最大的一种形式。适应这一形式的公共产品成本主要是具有规模经济的自然垄断性产品。政府允许私人企业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并允诺若干年的特许独家经营,等到收回自己的投资并获得利润后,再由政府接收该公共基础设施,如广西的马江至梧州高速公路。

3.政府授予私营机构经营权

政府将现有的公共基础设施以授予经营权的方式,委托给私人公司经营,如自来水公司、供电等。

4.政府给提供公共物品的私营机构提供补贴

例如,补助津贴、优惠贷款、减免税收等,政府提供财政补贴的主要领域是科学技术、基础研究、教育、卫生保健、住房、图书馆、博物馆等。

5.私人提供

广播节目是公共物品,既无竞争性又无排他性,却有私人提供。提供广播节目的私人,虽然不能从广播节目的消费者中收取费用,却可以向广告发布者收取广告费。一些海上灯塔也是有私人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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