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期订货法的定义
定期订货法是指按预先确定的订货时间间隔按期进行订货,以补充库存的一种库存控制方法。定期订货法是基于时间的订货控制方法,它设定订货周期和最高库存量,从而达到控制库存量的目的。只要订货间隔期和最高库存量控制合理,就可能实现既保障需求,又节省库存费用的目标。
(二)定期订货法的原理模型
如图5-13所示,当经过固定间隔时间 t 之后,发出订货,这时库存量降到 I P 1 (inventory position,库存位置),需要的订货量为 M - I P 1 ;经过一段时间( L T )到货,库存量增加 M - I P 1 ;再经过固定间隔期 t 之后,又发出订货,这时库存量降到 I P 2 ,订货量为 M - I P 2 ,经过一段时间( L T )到货,库存量增加 M - I P 2 ,如此反复进行下去。在这一系统内,库存的订货点在横轴(时间轴)上。
图5-13 定期订货法
然而固定间隔期方法的缺点是不论库存水平 I P 降得多还是少(即便企业消耗的库存量极小,无须发出订货),都要按期发出订货,当 I P 很高时,订货量是很少的。为了弥补这一缺陷,需要将订货点重新放回纵轴上来,结合固定量系统,重新确定订货时间。此时就出现了修正的定期订货法———最大最小定期订货法。显然最大最小定期订货法仍然是一种固定间隔期订货方法,与初始的定期订货法不同的是它需要确定一个订货点,我们将其界定为补充订货点 A R P (adjusted reorder point)。当经过时间间隔 t 时,如果库存量下降到 A R P 及以下,则企业开始发出订货;否则,企业会再经历一个 t 周期并同时审查现有库存是否在 A R P 及以下,然后考虑是否发出订货。经过修正的定期订货法又可被称为最大最小定期订货法,如图5-14所示。
图5-14 最大最小定期订货法
按照图5-14所示,在经过时间间隔 t 之后,库存量降到 I P 1 ,显然 I P 1 小于 A R P ,此时企业开始下达订货指令,订货量为 M - I P 1 ,在经过时间间隔 L T 后到货,此时库存量将增加 M - I P 1 。再经过同样的时间 t 之后库存量将降到 I P 2 ,从图中可以看出 I P 2 大于 A R P ,此时由于库存量在补充订货点以上,企业决定暂不订货,因而此时库存量随着时间的推移将继续下降。又经历另一个时间间隔 t 之后,库存量下降到 I P 3 水平, I P 3 小于 A R P ,企业又开始发出订货,订货量为 M - I P 3 ,经过一段时间 L T 到货,库存量增加 M - I P 3 ,如此反复下去。
(三)定期订货法的参数确定
1.订货周期的确定
在定期订货法中,订货点实际上就是订货周期,其间隔时间总是相等的。它直接决定了最高库存量的大小,即库存水平的高低,进而也决定了库存成本的多少。
订货周期一般根据经验确定,主要考虑制订生产计划的周期时间,常选择月或季度作为库存检查周期。从费用角度出发,如果要使总费用达到最小,我们可以采用经济订货周期的方法来确定订货周期 T (假设以年为时间单位),则订货周期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 T ———经济订货周期;
S ———单次订货成本;
C 0 ———单位商品年储存成本;
R ———单位时间内库存商品需求量。
2.最高库存量 Q max的确定
最高库存量 Q max 是满足订货期 T 加上提前期的时间内的需求量,所以可以用( T + T k )期间的库存需求量为基础,考虑到随机发生的不确定库存需求,再设置一定的安全库存,就可以求出最高库存量 Q max ,计算公式为:
Q max = R ×( T + T k )+ Q s
式中: Q max ———最高库存量;
R ———( T + T k )期间的库存需求量平均值;
T ———订货周期;
T k ———平均订货提前期;
Q s ———安全库存量。
3.订货量的确定
定期订货法每次的订货数量是不固定的,订货批量的多少都是由当时的实际库存量的大小决定的,考虑到订货点时的在途到货量和已发出出货指令尚未出货的待出货量,每次订货的订货量的计算公式为:
Q i = Q max - Q n i - Q k i + Q m i
式中: Q i ———第 i 次订货的订货量;
Q max ———最高库存量;
Q ni ———第 i 次订货点的在途到货量;
Q ki ———第 i 次订货点的实际库存量;
Q mi ———第 i 次订货点的待出库货数量。
例如,某仓库A商品订货周期18天,平均订货提前期3天,平均库存需求量为每天120箱,安全库存量360箱,另外某次订货时在途到货量600箱,实际库存量1 500箱,待出库货物数量500箱,则该仓库A商品最高库存量和该次订货时的订货批量分别为2 880箱和1 280箱,即:
Q max = R ×( T + T k )+ Q s =120×(18+3)+360=2 880(箱)
Q i = Q max - Q n i - Q k i + Q m i =2 880-600-1 500+500=1 280(箱)
(四)定期订货法的适用范围
(1)消费金额高、需要实施严格管理的重点物品。
(2)需要根据市场的状况和经营方针经常调整生产或采购数量的物品。
(3)需求量变动幅度大,但变动具有周期性,而且可以正确判断其周期的物品。
(4)建筑工程、出口等时间可以确定的物品。
(5)受交易习惯的影响,需要定期采购的物品。
(6)多种商品一起采购可以节省运输费用的物品。
(7)同一品种物品分散保管、同一品种物品向多家供货商订货、批量订货分期入库等订货、保管和入库不规则的物品。
(8)取得时间很长的物品。
(9)制造之前需要人员和物料的准备、只能定期制造的物品。
(五)定期订货法的优缺点
1.优点
(1)通过订货数量调整,减少超储。
(2)周期盘点比较彻底、精确,避免了定量订货法每天的盘存工作,减少了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3)库存管理的计划性强,有利于工作计划的安排,实行计划管理。
2.缺点
(1)安全库存量设置得较大,因为它的保险周期较长,此期间的需求量也较大,需求标准偏差也较大。
(2)每次订货的批量不固定,无法制定出经济订货批量,因而运营成本较高,经济性较差,只适合于A类重点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