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CPFR的指导原则
CPFR有以下3条指导原则。
(1) 贸易伙伴框架结构和运作过程以消费者为中心,并且面向价值链的成功运作。合作伙伴构成的框架及其运行规则主要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和整个价值链的增值来制定。
(2) 贸易伙伴共同负责开发单一、共享的消费者需求预测系统,这个系统驱动整个价值链计划。
(3) 贸易伙伴均承诺共享预测并在消除供应过程约束上共担风险。
不难发现,CPFR 最大的优势是能及时准确地预测由各项促销措施或异常变化带来的销售高峰和波动,从而使销售商和供应商都能做好充分的准备,赢得主动。同时CPFR 采取了一种“双赢”的原则,始终从全局的观点出发,制定统一的管理目标以及方案实施办法,以库存管理为核心,兼顾供应链上的其他方面的管理。因此,CPFR能实现伙伴间更广泛深入的合作,它主要体现了以下思想。
(1) 合作伙伴构成的框架及其运行规则主要基于消费者的需求和整个价值链的增值。由于供应链上各企业的运作过程、竞争能力、信息来源等不一致,在CPFR中设计了若干运作方案供各合作方选择,一个企业可选择多个方案,各方案都确定了核心企业来承担产品的主要生产任务。
(2) 供应链上企业的生产计划基于同一销售预测报告。销售商和制造商对市场有不同的认识。销售商直接和最终用户见面,他们可根据POS数据来推测消费者的需求,同时销售商也和若干制造商有联系,并可了解他们的市场销售计划。制造商和若干销售商联系,并了解他们的商业计划。根据这些不同,在没有泄露各自商业机密的前提下,销售商和制造商可交换他们的信息和数据,来改善他们的市场预测能力,使最终的预测报告更为准确、可信。供应链上的各公司则根据这个预测报告来制定各自的生产计划,从而使供应链的管理得到集成。
(3) 消除供应过程的约束限制。这个限制主要是由于企业的生产柔性不够。一般来说,销售商的订单所规定的交货日期比制造商生产这些产品的时间要短。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商不得不保持一定的产品库存,但是如果能延长订单周期,使之与制造商的生产周期相一致,那么生产商就可真正做到按订单生产及零库存管理。这样制造商就可减少甚至去掉库存,大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个有望解决的限制是贯穿于产品制造、运输及分销等过程的企业间资源的优化调度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