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改善不合理的执行架构

2019年8月21日17:37:33目标管理:改善不合理的执行架构已关闭评论

企业要改善组织结构,可参考以下做法:

1.变“垂直”为“扁平”

人数一样多的企业,在组织上,有的采用“垂直式”,有的采用“扁平式”。如果企业的组织形式是:部门经理—业务组长—班长—一般工作人员,这样称为“垂直式组织”。一般说来,垂直的组织形式不利于目标执行中的双向沟通,这种组织形式等于在沟通双方中间增加了关卡,妨碍了主管和员工之间信息的有效传递;而在扁平式的组织结构中,由于主管所拥有的是具有直接关系的员工,交流双方则不必煞费心思,就可以达到双向沟通的目的。

2.化“整”为“零”

以往的目标执行活动常以部门和个人为单位,但效果并不理想,这种方式也不适合目标管理的要求。建立“行动小组”是一个很好的方法,采用行动小组这种方式既可以避免以部门为单位执行目标时的互相推诿,又可改善个人行动的孤军作战。

3.以“面”代“线”

构成各组织的各成员间,不仅应具有与主管直接联系的纵的连结面,而且成员彼此间也应具有横的连结面。由于业务高度的复杂化,横的联系将更为有用。也就是说,企业需要采用“面”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管理。

4.小组重叠

在目标执行的组织结构中,中层管理人员往往都扮演着双重角色,即在上级执行小组中为组员,而在下级执行小组中为组长,这样在上下两个小组中,这些人的位置正在上级和下级的重叠处,这个关系可称为团队的“重叠关系”。如果能把整个团队用这样的重叠关系连结起来,那么就能把整个组织加以团队化了。

作为一个中层管理人员,如果工作跟经理级团队有关时,必须发挥成员的功能,去做一个成员应做的事;如果工作和组长级团队有关时,则必须发挥作为主管的领导作用。

总之,组织结构是否合理对于目标执行的结果影响很大,合理的组织结构可以使执行人员协调一致,共同努力去达成目标,还可以节省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适时调整不利于目标实施的组织结构

战略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使企业内原本存在的一些矛盾变得尖锐,于是,调整并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组织结构体系,就提上了许多企业的议事日程。

组织结构调整要坚持三个原则

1.以系统为主,以功能为辅的原则。

2.以效率为主,以结构为辅的原则。

3.以工作为主,层次为辅的原则。

企业战略目标与组织结构之间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所以,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要寻求和选择与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相匹配的结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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