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UDIT法的含义
以往的质量检验方法主要是站在生产者的角度看产品质量是否达标,但产品是否能满足顾客的需求只有等到其投放市场后才能获知,这往往会给企业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而AUDIT法则是一种新型质量检验方法,它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促使企业主动地去满足顾客需求,从而能够使企业在激烈的质量竞争中稳操胜券。
所谓的AUDIT法,其实是指制造企业按照用户的眼光和要求对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价,对检查出的质量缺陷落实责任,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缺陷,逐步提高产品的质量。通常,AUDIT方法对检查出来的缺陷用扣分的形式来表示,根据缺陷的等级程度确定扣分多少,扣分越多则说明用户的满意度越低。
AUDIT是企业模拟用户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进行内部监督的自觉行为,它适用于所有批量生产、质量稳定的产品。目前国内外一些大的汽车生产企业都采用AUDIT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内部监督。
2.AUDIT法与质量检验的区别
虽然AUDIT与质量检验都是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但两者有着明显的不同,其表现有以下六个方面:
(1)标准不同。质量检验依据的是各种技术标准,而AUDIT依据的是用户的各种要求,它的目的是使用户更满意。
(2)立场不同。AUDIT是站在用户的立场上检查和评审产品质量,而质量检验主要是站在生产者的立场上给质量把关。
(3)时间不同。质量检验在前,而AUDIT在后,只有经过质量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的产品,才能进行AUDIT检查。
(4)作用不同。质量检验主要是把关,而AUDIT主要是找出产品的缺陷,使产品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5)数量不同。质量检验可以是全检和抽检,而AUDIT只进行抽检,且抽检的准则与常规抽检不同。
(6)结论不同。质量检验判定被检产品是否合格,对合格的产品出具合格证,而AUDIT检查则不出具合格证,它只给出用户的满意度。
3.实施AUDIT法的步骤
实施AUDIT法的步骤如下所示:
(1)设置专职的AUDIT工作组。通常,AUDIT工作组由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人数以3~5人为宜,倘若产品复杂,人数可多些。需要注意的是,AUDIT人员都应该有较高的素质。工作组必须独立地工作,不受领导意志的干扰,工作组的日常工作也不应受到企业其他工作环节的影响。
(2)制定检查表。以用户满意为标准制定检查表。在制定检查表时,可以参考各种标准和资料,特别是要借鉴同行企业的AUDIT检查表。检查表的项目应能够反映用户的观点,应将所有可能引起用户不满意的项目都收入检查表。
(3)编制作业指导书。AUDIT作业指导书主要包括AUDIT检查表、实施AUDIT检查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操作规程。它是AUDIT检查员赖以实施检查工作的依据。
(4)确定审查周期、抽样原则和检查场地。AUDIT属于质量监督范畴,要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就应连续进行而不能间断;AUDIT抽样数量的多少应按照产品的复杂程度、检查员的数量、质量情况和生产情况而定,在抽样时还应保证样品的均匀性,要保证各种型号的产品都能抽到,合理确定抽样地点;检查场地要求宽敞、明亮、清洁,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最好能够接近产品的装配车间,以便于搬运和向制造人员展示产品缺陷。
(5)实施检查。抽取样品并进行诸项检查。在检查中每发现一项缺陷,就根据其严重程度分别计算和记录其扣分值,并在情况说明栏中填写责任单位名称,描述缺陷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详细记录缺陷的位置、形貌。
(2)发现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3)抽样和检查时不要对样品做任何处理。
(4)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新的缺陷后,应请示领导在检查表中增加这项内容。
(5)应向有关人员公布检查的原始记录,由责任单位认可审查结果。
(6)评定质量等级,发表AUDIT公报。检查结束之后,利用计算机对结果进行处理,确定待检产品的扣分值和产品的质量等级。采用发布会的形式发布AUDIT公报,发布公报时,应由AUDIT检查员宣读公报内容,回答问题,评讲质量情况,观看实物等,注意不要流于形式。
(7)后续工作。AUDIT公报发布以后,应将资料归档保存,并经常统计分析AUDIT的各种材料,跟踪质量趋势,定期撰写质量分析报告。有关方面应采取措施消除发现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