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9年9月20日16:08:30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已关闭评论

1.什么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涵盖的期间,是指报告年度次年的1月1日至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对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之间的期间。

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内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两类:一类是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状况提供进一步证据的事项;一类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的事项。前者称为调整事项;后者称为非调整事项。

所谓调整事项,是指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以表明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已不再具有有用性,应依据新发生的情况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反映的收入、费用、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判断标准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有关金额作出重新估计,应当作为调整事项,企业应当根据调整事项的判断标准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属于调整事项。

调整事项的特点是:

(1)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证实的事项。

(2)对按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例如,甲企业应收乙企业账款5 600 000元,按合同约定应在2012年11月10日前偿还。

在2012年12月31日结账时,甲企业尚未收到这笔应收账款,并已知乙企业账务状况不佳,近期内难以偿还债务,甲企业对该项应收账款提取10%的坏账准备。

2013年2月10日,在甲企业报出财务会计报告之前收到乙企业通知,乙企业已宣告破产,无法偿付部分欠款。

从这一例子可见,甲企业于2012年12月3日结账时已经知道乙企业财务状况不佳,即在201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乙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的事实已经存在,但未得到乙企业破产的确切证据。

2013年2月10日,甲企业正式收到乙企业通知,得知乙企业已破产,并且无法偿付部分贷款,即2013年2月10日对2012年12月31日存在状况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应收乙企业账款中已有部分成为坏账,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已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因此,应据此对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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