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的起草和审批
审计法务部负责公司合同标准化的组织策划工作,统筹制定公司的标准合同目录;标准合同文本报批程序:填写《合同审批会签单》、相关部门会签(包括标准合同主导部门、审计法务部、工程管理部、开发综合部、财务部)、公司审核委员会(决策委员会)审核、审批。批准后的标准合同文本各部门应予执行。
(2)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和谈判,组织会签。
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备、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日期、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①合同名称。
②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③甲乙方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④合同签订日期。
⑤标的(内容)。
⑥数量、质量。
⑦价款或酬金(工程计价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
⑧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⑨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义务)。
⑩生效、失效条件(诺成合同、践成合同)。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如果有需要)。
(3)合同主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批会签单》、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按《权责手册》权限审核、会签和报批。
(4)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位会签人的同意。
(5)合同名称规范:
主合同名称统一规范为:“项目全称或简称”+“合同范围或内容”+“合同类型”;补充协议名称统一规范为:“主合同名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序号”,如“×××项目空调机组设备供货合同补充协议一”。项目简称以政府审批手续确定的案名为准。补充合同的合同金额应明确为在原合同金额基础上的增加额或减少额,以方便缴纳印花税。
(6)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7)合同签署和盖章:
①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
②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合同预算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8)合同存档、备案: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交行政事务部存档,合同副本原件交财务部存档,相关的合同副本或复印件交给合同预算部存档,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同时交合同主办部门存档。
图1 合同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