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德鲁克的经典理论六:目标管理
1954年,德鲁克在《管理的实践》中首次提出了“目标管理”这个概念,真正建立起了“目标管理”的理论体系,并把它推广和具体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德鲁克认为,企业在把握自身的目标之前,必须清楚企业的目的,它是目标建立的基础。管理者只有在清楚了企业的目的之后,才可能建立起正确而完备的目标体系,进行合理的目标管理。目标管理是企业目的的具体实践过程,而企业的目的只有转化为目标管理才可能实现。
德鲁克认为,一般管理者进行目标管理大体可分为设置目标、管理目标、测定目标成果三个步骤。在这三者中,设置目标最为重要,它实际上就是要求管理者构筑完整的目标体系。
德鲁克认为,构筑完整的目标体系应从四方面着手:首先,企业要明确制定目标的依据和要求。通常情况下,目标应满足这样的条件:能明确员工的任务,指明工作方向;能指导企业有效分配资源;能为企业创造效益和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能衡量企业运营的结果。其次,企业要拥有详细的目标,并使之组合成体系。针对这点,德鲁克在其理论中曾提出八个方面的企业目标,即市场目标、生产率目标、创新目标、人力资源目标、财务目标、物质资源目标、社会责任目标、利润目标。再次,管理者在构筑目标体系时应当立足现在,面向未来。在规划目标体系时,管理者应考虑到企业未来可能面临的环境及机遇的变化。最后,目标管理应体现各个目标、各个员工、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每个目标都不是独立的,都是企业目标管理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