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车篷布的管理使用
车站装车使用篷布时,需经铁路局篷布调度(以下简称篷调)以调度命令承认。
车站装车使用的篷布,必须质量良好,腰、边绳齐全、坚固,标记、号码完整清晰。严禁用草绳、铁丝等代替腰、边绳,不准横苫、垫车、苫在车内,不准与货主自备篷布混苫,不准以篷布代替加固材料。
铁路专用线和专用铁路使用篷布时,由托运人凭车站填写的“货车篷布到达、使用通知单”由托运人到车站领取。
到达铁路专用线和专用铁路的篷布,自货车调到协议规定的卸车地点或交接线次日起,2d内由收货人送回车站的规定地点。收货人未能按规定日期将篷布送回时,应按规定核收篷布延期使用费。
车站收到送回的篷布时,按照收货人所持的“货车篷布到达、使用通知单”上记载的篷布张数、号码签字验收。如发现因收货人责任造成篷布丢失,损坏,短少腰、边绳等,应按规定核收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