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一)社会组织的特点
社会组织简称组织,是指由一定的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规范,围绕一定的目标聚合而成的社会团体。 它是一个与“个体”相区别的概念,是人们有意识地为实现某个特定的目标,依照一定的结构形式而组成的有机整体。 社会组织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群体性。
社会组织是多数人的集合体,是一个团体、群体,而不是哪一个人。 也就是说,组织的成员是复数而不是单数。
2.导向性。
社会组织这个多数人的集合体是靠共同目标来维系的,所有的组织成员、组织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指向这一共同目标,其行为有较强的目标导向。 建立社会组织的目的就是为了达成某个特定的目标,其成员根据目标属性和特定的功能,相互凝聚, 结合成群。
3.系统性。
社会组织成员不是杂乱无章的 “乌合之众" ,必须是以一定的规章制度、 责任分工相互约束的整体,只有以系统的方式组织和构建起来,社会组织的成员才能组织成为合力,以达成共同目标。
4.协作性。
社会组织都有与实现其特定目标相适应的结构形式,通过这种结构纽带,把分散的、 没有联系的人、财、物、时间、 信息与环境等诸多因素,在一定的范围内联系起来。 它要求社会组织成员之间相互协作、 相互制约。
5.变动性。
社会组织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它的存在受到社会环境的制约,因此, 无论组织的形式还是目标,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环境的变化必然带来组织的相应改变,因为组织的存在意义在于完成社会分工任务, 这只有通过组织自身的动态运作来实现。
6.稳定性。
尽管社会组织的成员及其领导者都是可变的, 在数量和规模上有不断扩展的趋势 但作为一种活动结构,即将组织成员组合在一起的基本框架总是稳定的,不会轻易发生变化。
(二)社会组织的分类
人们组合成为组织必须是为了完成某种共同目标,但目标的存在方式又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社会组织必然具有多种类型。
1.营利性组织。
以经济利益为目标,追求盈利的组织,如工商企业、金融机构、旅游服务性单位、 宾馆等。 这类组织的公共关系工作往往直接为增进经济效益服务
2.非营利性组织。
即以服务对象的利益为目标, 为服务对象谋求利益,不以营利为目的,如学校、 医院、慈善机构、社会公用事业机构等。 这类组织的公共关系要为树立真诚服务的组织形象而努力。
3.互利性组织。
以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互获利益为目标的组织,如政治党派、群众群体、宗教组织等。
4.公益性组织。
这类组织以国家和社会性利益为目标,即维护一定范围内所有人的利益,如政府、军队、治安机关、司法机关等。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有人错误地认为,只有营利性组织才需要开展公共关系,因为这些组织以营利为目的。 其实并非如此, 公共关系并不是对某一类组织有用,对其他组织没有用,任何组织都需要公共关系。
其理由:
一是每一种组织都需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公共关系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形象管理和自我调控,只有那些不希望树立良好形象的组织才不需要公共关系;
二是任何组织都要与各类公众发生关系,需要一定的公众支持,公共关系的重要任务就是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特别是公众舆论的支持;
三是事实上,许多组织尽管没有专职的公共关系人员或公共关系组织机构,但它们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开展着公共关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