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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者的含义
管理者是指在一个组织中担任某一职务,具有相应的职责和职权,通过履行管理职能对实现组织目标具有影响力的人。 管理者是管理的主体,对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组织目标的实现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职务是指主要职责在重要性与数量上相当的一组职位或岗位的集合或统称。 例如,一个工厂设分管生产和分管销售两个副厂长, 尽管他们的工作内容不同,但就整个工厂经营来说,他们的职责相当,少了谁也不行,谁也不比谁更重要。 因此,这两个职位统称为“副厂长”职务。
职责是管理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所承担的任务和应负的责任。职权是由组织授予的,它是管理者发挥职能作用的前提,是履行职责的保证。一个人担任什么职务就应承担什么责任,并拥有履行该责任的权利。
2.管理者的分类
(1)按管理的层次划分,可划分为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和基层管理者。
组织中的高层管理者对管理负有全面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 把握组织发展方向、 制定战略目标、 拥有资源分配权等,如学校的正副校长、 企业的董事会城市的正副市长等。
中层管理者介于高层和一线管理人员之间。 其主要职责是: 执行组织的重大决策; 当好高层管理者的参谋助手;
监督和协调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活动、具体工作的规划,如企业中计划、生产、财务等部门的负责人、政府中的各司局等。
基层管理者是组织的一线管理人员,是直接监察实际作业人员的管理者。 其主要职责是: 直接指挥和监督现场作业活动; 保证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和指令的完成等,如工长、领班、组长等。
上述三个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其工作内容和性质存在很大的差别。一般来说,第一线管理人员所关心的主要是具体的战术性工作,而最高层管理人员所关心的则主要是抽象的战略性工作。
(2)按管理工作的性质与领域划分,可划分为综合管理者和职能管理者。
综合管理者是指负责整个组织或组织中某个部门的全部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 他们往往是一个组织和部门的主管,对实现组织或部门的目标负有全部责任。
职能管理者是指在组织内只担负某种职能的管理人员。 他们只在本职能或本专业领域内行使职权和指导工作,只对组织中某一职能或专业领域的工作目标负责。